張臣:「去!」
在《燕市日報》再次刊登出關於林仙鶴事件的採訪文章時,事件當事人再一次成為了大家的焦點。
因著《經濟日報》受眾群體相對較小,他們的言論還不為廣大人民群眾所知,而《燕市日報》的銷量卻大,幾乎涉及到燕市各個年齡層、文化層,受眾廣泛,一下子便將之前《經濟日報》批評林仙鶴,為逃犯抱不平的事情暴露於眾人之中。
這也是《燕市日報》公開和《經濟日報》打擂台,一時間,也成了傳媒行業的一件大事兒。
緊接著,又有其他報紙、雜誌下場,站到《燕市日報》的陣營中來,一起痛罵《經濟日報》是非不分,顛倒黑白。
這一場爭鬥,隨著燕市公安局發出的一則公告而推向高潮。
公告的大概意思是,林仙鶴的行為被定性為見義勇為,且在爭鬥中導致逃犯受傷經過鑑定,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這不屬於故意傷害,對於林仙鶴的行為給予表揚。
這就是官方給定性了。
即便是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也選擇站在公安機關,站在《燕市日報》這一邊。
《經濟日報》再一次就這件事兒發表的文章,跟上一篇內容高度雷同。也就是說,他們想不出新鮮詞兒了,也是,本來他們的觀念也站不住腳,自然找不出更多的論據來。
很快,《經濟日報》偃旗息鼓,不再報導這件事兒,一場本來有可能對林仙鶴造成更大影響的風波就這樣平息了。
但不管是劉燕生,還是林仙鶴、張臣,都沒打算就這麼算了。劉燕生找了律師,準備以侵犯、詆毀林仙鶴名譽權的問題,向法院對《經濟日報》提起訴訟。儘管在律師層面上,打這種官司純粹是受累不討好,但還是決定拿起法律武器。
張臣卻對套麻袋的事情念念不忘,就想著找機會那名叫劉洋的記者點教訓。
劉燕生一本正經告誡他,不能一有事情就想起拿起旁門左道,現在是法治社會,要做守法公民,現在林仙鶴是見義勇為的典型,不能在她臉上抹黑。
張臣這才歇了用武力教訓人的心思。
這天,林仙鶴和張臣專程去了趟《經濟日報》社。之前,因為梁警官和石警官家人的到來,打斷了他們的計劃,這次,兩人找了個時間,專門跑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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