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把她置頂,可是是從什麼時候起,他還是把她弄丟了。
日暮時分,十九歲少女的臉龐被最後一抹餘暉照亮。她滿面微笑,黑髮被雪山下的風吹動。那抹餘暉照亮在她的眉眼間——
她的眉眼是如此溫柔、欣然,卻帶著遙遠的寂寥。
從前讀不懂的,現在讀懂了。
結婚,不是她的夢想。她不是這樣自造窠臼的人。
從跟他相愛開始,「嫁給向斐然」,才是她新的夢想。
她的夢想是多麼乖巧啊,從來不宣之於口,知道實現不了。
「你知道嗎,我從十九歲開始就想嫁給你。」
這行藏文說著這樣的話。@無限好文,盡在
你永遠也不會知道。
那年臨別前的最後一夜,她情難自禁的一聲「老公」,只換來他抽身而退,此後經年,從未敢仔細想過那時她的驚痛和慌張。
這場長達六年的戀愛,他以為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探戈,其實是他拖拽著跪地祈禱的她。
商明寶,從你母親口中得知不需要聯姻,得知我們之間有可能,又被我的不婚主義斬釘截鐵否認時,你是否像西西弗斯,好不容易在日復一日的絕望中將一顆巨石推到了山頂,又眼見著它滾落了下來,碾過了你的血肉。
他冷酷地鎮壓了她夢想。
斐然,愛人之心不可傷。
可他早已傷了她一千八百多天,還要她自己舔舐傷口。
他親手鎮壓了她的夢想一次,她便乖巧地日日自我鎮壓。
僧人已很久沒出聲了,看著他眼眶里落下的淚湮滅在篝火中。
但他臉上神情是笑的,像是自嘲,像是釋然,又像是頓悟。
兩分的愛。
三四分的愛。
他自說自話,自以為是,一葉障目了太久。算什麼男人。
「你永遠不會知道曾經有多愛你。」
連自己愛人的愛都看不清的人,算什麼男人。
「和尚。」
向斐然對著手機,「有一個人,在她十九歲時告訴我,她從十六歲起就特別喜歡我,我信了,但看輕了她的喜歡,自顧自地將她的喜歡等同於了我要的那幾分。我現在才知道,她從十九歲起就夢想成為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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