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某一家科技獨角獸的新貴,曾在綺邐旗艦店中與她有過一面之緣,那日她把自己當作sales為他介紹了一路,在他要買下所有作品時婉言謝絕:「喜歡玫瑰的人很難喜歡蒲草,客人請帶走自己真正鍾意的作品吧。」
不知是從哪裡打聽到的,知道了她就是品牌的主理人,此後常來光顧,但商明寶只偶爾在店裡,碰到了也是點頭之交。自紐交所敲鐘回來後,新貴春風得意,擲一億金示愛。
那已是去年年中的事情了,向斐然還沒登綜藝呢。
商明寶輕描淡寫地回應:「任何人都看得出它不值一個億,願意出一億的,所圖的都不是它本身,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答應呢?」
記者發現她精緻如玩偶般的外表下,是一顆難以被打動的堅硬心。@無限好文,盡在
訪談結束前的最後一個問題,她問她這次拿出來的作品和藏品中,私心最心水哪一件。
「不在這裡。」商明寶微微笑。
記者笑道:「一定是一件驚世脫俗的作品,您是否考慮在後續的藏展中展出呢?」
「不考慮。」商明寶答著話,右耳的澳白珍珠耳夾流光溢彩,與她黯淡的眼眸形成對比。
心裡的無價之寶,無法做到拿出來給別人置喙。
她總是佩戴這對耳夾,有時左耳,有時在右耳。晚上卸妝護膚,她總是用一塊絨布溫柔擦拭,擦去上面所有的浮灰與指印,擦好後,合成一對,底下墊著纖塵不染的黑絨襯,成為一個瑩潤的愛心。
「以前很傻,約會時總想給他看最新鮮的自己,什麼衣服首飾,穿過一次就不穿了。這個耳夾很少戴給他看過,他從不問。我現在才想,他會不會以為我不喜歡,或者我認為不夠配我?」
Essie看著她答:「向博應當認為,你很珍重它,所以珍藏它。」
三月,紐約的雪景在她曾經加入的留學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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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刷屏。那是初春的暴雪,覆蓋了市景街道,白茫茫一片真乾淨。
每年都有新鮮的留學生,在那個大都市裡上演新鮮的故事。有人說,我明明記得百年難遇的雪是我上大二那一年嘛,怎麼沒過幾年,這個百年一遇又來?
「還沒過幾年呢?醒醒,都奔三了的人,過去九年了!」
「哦……哎呀,人老起來是快哈。」
「你再回NYU就是新留子嘴裡的老東西。」
「不過媒體的話聽聽也就得了,那場暴雪不就是嗎?渲染跟什麼似的,我還囤了七天的口糧,結果就這?」
「第一天還是挺嚇人的,平安夜後半夜嘛,在漢堡王堵到了早上六點才打上車。」
「那是紐約那交通德行,跟雪沒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