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上有人起人道,“上海及南方各省黨人均持以法律鬥爭為主的討袁策略,況且目前兇犯捕獲在押,罪證確鑿,法律鬥爭極為有利,攻勢也強。”
孫中山聽後不以為然,他語氣平緩而堅定地說:“不,依我之見,對袁世凱是非用武力不可,我們應該立即組織軍隊。案件證據確鑿,人心激昂,民氣奮發,正可及時利用,否則時機一縱,後悔終嗟無及。”
“可是先生,本黨所掌握的軍隊不僅數量少,且有一大部分尚在訓練之中,勢薄力單,實在難以與北洋六鎮作戰。民國既已成立,法律並不是沒有效力,而且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發難,必致大局糜爛。”
孫中山情緒有點激動地說:“袁世凱兩面三刀,陰險狡詐,豺狼之性終不可移,殺害鈍初,又要私借外債,以一己之私為天下之公,此逆跡已彰。本黨一方面應利用當前國人之義憤,外聯日本,以孤袁賊之勢;另一方面,應立即動員南方五省宣布獨立,起兵北上討袁,先發制人,方可取勝。錯過目前之時機,後果將難以預料,我打算近日再次東渡日本,聯絡日方軍政界朋友,以期得到日本的援助。日本與我國乃一衣帶水之近鄰,日本若助我,我則勝;日本若助袁,袁則勝。所以,對日方的力量應積極爭取,切不可等閒視之。”
“若用武力倒袁,一來難以得到國人諒解,二來袁世凱正可以此為藉口,向歐美乞憐求助,其結局更是不堪設想。如今真理在握,罪犯在押,鐵證如山,我仍主張法律懲袁,逼袁下台。”
孫中山說:“在今日之中國,對於袁世凱這樣一個獨攬軍、政、財大權,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大盜、逆賊來說,法律是制裁不了他的,甚至是動不了他的一根汗毛的。歷史,我沒有看準,可還是有人看準了,去年柳亞子君在報上撰文寫道:‘孫退袁興,舊勢力完全存在,革命實在太不徹底,且臥榻之旁,任人鼾睡,必無佳果。’說得好,真是一針見血,入木三分啊!”
陳其美說:“不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暗殺手段,省事免犧牲。”
孫中山一向不贊成暗殺,亦不認為能用法律解決問題。道:“總統指使暗殺,根本不是法律途徑所能解決,所能解決的方法只有武力。”
孫中山要一味用武力解決,這些高層將領可不樂意了,感情是要和北洋六洋鎮打。早一年、半載也不是什麼大事,那時候手上多的就是兵,多的就是槍。可這會,要槍沒槍,要餉沒餉,打個毛仗,光靠熱血就能打勝嗎?
“先生,南方各省的革命軍若論戰力之強,當屬皖軍。”
“是的,是的。”眾將符合道。
“柏文蔚所屬皖軍戰力的確不錯。”孫中山對柏文蔚指揮的皖軍戰鬥力還是頗為讚許,北伐的時候他們皖軍就打的很好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