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時,家境貧寒,父親雖雙手殘疾,可每逢元宵、乞巧二節,也總會扎個兔子花燈給聞月。因此,對於她而言,乞巧節的兔子花燈是有特殊意義的。
當下,那兔子花燈做工精美,連那架形的藤條,都被匠人磨得光滑圓潤,一看便是這縣城裡的上等品。提在手裡,重量輕盈,叫人不由地心生喜歡。
換做任何人送她,聞月都會心滿意足的收下。
可偏偏是謝翊這冤家送的,她不敢收。
咬咬牙,她追上他的腳步,把花燈遞給他:「民女不喜歡花燈。」
「那便扔了吧。」
他口氣輕輕,聞月卻犯了難。
如此好看的花燈,扔了實在可惜。
聞月既心疼錢,又心疼燈,猶豫再三,見那小兔實在玲瓏可愛,實在沒必要跟謝翊慪氣,便一路提著,歡天喜地地跟在謝翊身後。
夜色愈沉,集市里人聲鼎沸。
聞月快走幾步跟上他:「巧兒已返程,不若我倆也回去吧。更何況,如今天色已晚,您傷情初愈,實在不宜久留。」
「都來了,那便隨便逛逛吧。」謝翊頭也不回,還在往街道更深處走。
「可是……」
「怎麼了?」他停下步子。
聞月定了定,道:「若換做旁人尚且能與殿下同行,可如今是乞巧佳節,民女已有……」
「你已有未婚之夫,對吧。」謝翊朝她翻了個白眼。
聞月點點頭。
正等謝翊收斂,與她回村,卻見謝翊擺了擺手,道:「我已知曉,不必重複。」
此言一出,她滿腹的勸誡,只好全都回了肚子。
謝翊在前,聞月提著花燈跟在後。
他走得很快,左顧右盼,像是在找什麼攤子似的。隔了好久,他好似發現了所尋之物,忽然在那簪子攤前駐足。
他一頓,聞月立馬也停下來。
須臾後,他取過攤主的一對木蘭簪,滿眼歡欣地回過頭來,直直看向聞月:「剛坐那河堤欄杆邊時,我瞧你,似乎眼紅這簪子。」
聽後,聞月一怔。
瞧了眼那髮簪,她將將想起,這與剛才坐她旁邊濃情蜜意的男女是同一款式。
她確實眼紅那髮簪,但她更眼紅的是替她簪發之人。
可若是旁人送,她也便心甘情願地收下了。但偏偏是謝翊,他不行。
聞月斬釘截鐵地回:「沒有,我未曾眼紅。」
謝翊卻固執得很:「我送你。」
「真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