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
「請二哥二嫂安。阿照在撫西尋得了許多新鮮點心吃食,想必二哥二嫂會喜歡,來日回京一定帶給你們嘗嘗,只是不知道家中除了我之外,能否再添副碗筷,年前我大抵要帶個姑娘回去……
別罵了別罵了,我知道以前撿貓貓狗狗你們都不許,撿個人恐更難接受,但阿照也只是例行問一問,人我一定、肯定、必定是要帶回去的!祝二哥二嫂平安快樂健康!!!」
餘下還有第三封第四封,直到第二十封。
聶照指腹撫摸著上面的字跡,筆觸鋒利,撇捺恨不得甩出紙面,橫豎也要冒尖,遠比現在不知道收斂的多,他嘴角不由得泛起苦笑,那小子嘴可真碎,一天能寫兩三封信,不過一封都未曾寄出去。
他點了個火盆,就著火光,一封一封看過,然後一封一封燒過去,也算是送到了本該收信的人手中。
待到信件全部被火苗舔舐乾淨後,房間裡瀰漫著一股紙灰味兒,聶照打開窗戶透氣,寒氣進來的一瞬間,才鬆口氣,找了針線出來,坐在窗邊對著火光縫製姜月的斗篷。
他今日看到兔子的時候,才覺得姜月斗篷的系帶上,應該墜上兩個毛茸茸的白色毛球點綴,才顯得可愛。
聶照給姜月縫了四年衣服,這種小事自然是難不倒他,不過一刻鐘他便咬斷手中中的線,捏了捏縫好的兩個毛球,還挺結實。
但餘下不少兔皮,他抖了抖斗篷,忽然覺得帽子上還可以做點兒文章。
姜月一早醒來,便收到了被翻新過的斗篷,系帶上的兩顆毛球倒是可愛的很;「但是帽子上的耳朵怎麼回事?還有後面的兔子尾巴,三哥我已經不小了,六月份就十六歲了,我怎麼能穿著這樣的東西出門?像小孩子一樣?」
聶照用餘下的兔皮給姜月在斗篷的帽子上縫了一對兔耳朵,裡面用細鋼絲支撐著,可捏下去也可以直起來。
他自覺自己的創意很不錯,停下手裡盛飯的動作,不滿說:「不好看嗎?這多可愛啊,像小兔子一樣,姜斤斤你有點審美好不好?
你小時候我手藝不到位,又忙著掙飯吃,做不來這麼精細的東西,現在好不容易能做出來了,你就偷著樂吧,可沒有第二個人能享受這種待遇了。」
姜月噘嘴,把斗篷收起來:「不是不好看,就是我長大了,穿出去要讓人笑話的。」
聶照把飯扔到她面前:「那你在家穿,反正不許嫌棄,我昨晚給你縫了一晚上呢。」
姜月捏捏兔子耳朵,知道自己要是再說不好,三哥恐怕氣得要吃不下飯了,於是點點頭,靈光一閃還同他討價還價:「那我給你穿斗篷看,你給我穿那些漂亮衣服看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