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這男人的死全部由男人的直系親屬參與解決後事,其他的阿貓阿狗,八竿子沾不著邊的所謂親戚,一律不准參與進來!
並且囑咐,這天氣這麼熱,屍體不能存放太久的時間,要抓緊時間進行埋葬,若是對警方調解的結果有所異議,可以採用打官司的方式進行解決!
但是打官司所牽扯的事情很多,一來二去,就會耽擱很長一段時間,男人的這些所謂親戚只想趁這個機會狠狠地撈上一筆快錢,又自知自已理虧,這種費時費力費錢還結局明了的事情,他們才不願意做,就選擇不在參與此事。
警方見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就要離開的時候,父親氣勢洶洶的站了出來!
「警察同志,他們的事情已經處理好了,我們的事情該怎麼算?」
父親拉著我與母親,指著自已一身的傷,這頓打絕對不能白挨,一定要讓打人者付出慘痛的代價!
實在不行,就去醫院裡驗傷,你跟我動拳腳的時候,我可以選擇忍讓,但是事情過後,我定讓你加倍奉還!
這就是我們老王家一貫的處事風格!
第31章 天大的人情
看見父親這麼硬氣,李叔也著媳婦兒以及虎子站了出來。
「沒錯,這事一碼歸一碼,我有過錯我認了,但是打人就他娘的不對!要是你們走了,他們再出來打人怎麼辦?依我看,咱現在就去醫院裡面驗傷!」
現在的時代好了,百姓的法律意識也已經加強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莊稼漢也不是任由你欺負的孬種!
我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人者就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
「你們說的對,都有誰參與打人了?趕緊站出來!」
警察督促打人者站出來的時候,男人的親戚們全都不敢吱聲,嚇得往後亂竄,生怕自已招惹不必要的麻煩,那種打人的氣勢蕩然無存!
但是警方一直逼的他們沒有任何辦法,今天這四個打人的壯漢不站出來,警方就不會離開!
父親很是氣憤,竟然有人敢欺負自已的媳婦兒和兒子,身為一家之主豈能容忍?
「我今天把話撂這,我不要賠償,我不要你們一毛錢!就讓你們坐牢!不是喜歡打架嗎?你們就進去打個夠!」
父親的這句話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立刻震驚全場!
估計那四個打人的壯漢,此時腸子都要悔青了吧?
好好的纏著李叔要賠償款,說不定還能得到一點回頭錢,現在好了,得罪了父親,一毛錢見不著,還得把自已給送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