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第一次寫到一半覺得扛不住了會休息幾天再寫,從前必須日更,不日更不是人,急得和投胎似的。
這是我第二次連載時會檢查後再發布,且這回檢查的可不止一遍。儘管依舊有許多蟲沒捉出來,但已然是質的飛越了,以前讀者對我說“你的文一直錯別字很多”,這回好像沒聽見哈哈。再接再厲。
三是我能分清楚文藝作品與現實不同的價值觀了,更成熟了。這回寫《不遇》,我心中十分自然而然地知道:薛洋作為虛擬角色,我愛他這件事,與我憎惡現實生活中屠城的惡童,毫不矛盾。在不同的情境中有不同的價值標尺,這是我從前僅僅理論上知道但自己做不到的事,到了這次寫《不遇》,我發現我做到了。
人們看小說,是為了滿足精神需求的,他可能是個處男,但他愛看夫前進犯,滿足對刺激性愛的幻想。她可能是個善良少女,但她愛看惡毒攻白蓮受,滿足對極端愛情的嚮往。等他們合上書本,男的會對公交之狼出拳,女的會給流浪貓投喂,絲毫不矛盾。拿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去硬套讀者對小說角色的喜惡,是幼稚與低級的,我從前並不能成熟看待。
這種相對成熟的世界觀,並非因寫《不遇》形成。但這次寫《不遇》,我一提筆就發現了這種變化。以前我衝著虛擬CP“嫉惡如仇”,讀者跟我說許多遍“大家喜愛他,是因為在電影裡,現實生活中沒人會為殺人犯搖旗吶喊的”我也聽不懂,這次不用人說全明白了。
四是人物塑造在人性上合理得多。我從前寫文,有個毛病,就是好人太好了。其實人性是複雜的,一個人早上八點能對著網上掐架的人問候他母親的性器官,到了九點就能流著淚轉發給失孤老母親捐衣服的微博。同樣一個人,他對有些事很智慧,對有些事很偏激,有些事做得棒呆,而另一些事搞得稀爛,就算是同一件事,他不同的時間段做都是不一樣的——這才是一個正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