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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了這樣的時間差,“價廉物非”的Zara在大眾服裝領域,異軍突起。(Zara在中國賣的算是貴的了,在歐美會便宜很多。)

發布會過後的28天,Zara的成衣就已經到達了全球各大門店的衣架上。

而時裝周那些真正的大牌的衣服,很有可能壓根就還沒有進入到生產的進程裡面。

拋開質量的因素,不要懷疑,像Zara這樣的“便宜貨”在時尚這件事情上,走到了大牌前面這個事實。

當然了,真正的大牌也不見得質量就是過關的。比如西太后的那個品牌,就是以質量差聞名於世的。

像Zara這樣的快時尚連鎖企業,不斷地模仿大牌,才創造出了,當季的流行色,流行款趨勢。

不然,如果只有很少的幾個人在穿,又何來流行一說?

Zara的山寨只是模仿,並不是把人家的衣服原封不動地複製出來。

一開始,這些“快時尚”公司小、不成氣候的時候,大家也都還是相安無事。

等到Zara這樣的企業發展出大的規模了,在歐洲對這種版權保護極為嚴苛的地方,肯定是沒有好果子吃。

儘管,天下衣服一大抄,你很難說誰抄了誰的,尤其是,“不太高端品牌”的設計師,一出手,就直接把好幾個大牌的元素給混搭在一起,那就更加沒有辦法說清楚了。

說不清楚這件原因,導致了國內打版權官司的人不太多。

但是在歐洲,那是一告一個準。

Zara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官司纏身,煩不勝煩,交出過很多巨額罰單。

最後的解決方式,Zara乾脆每年直接交幾個億的“保護費”。

不僅交了,還交的很開心。

被各大時尚品牌控告,對於Zara來說,也可以算是一種另類的營銷。

像Zara這種“便宜的品牌”,每被大牌告一次,就是一種品牌認知度的提升。

畢竟,大牌不是人人都買得起,在大牌把真正的設計商家之前,買一件模仿大牌的Zara,也不失為大眾的一種選擇。

從速度的角度來說,Y·Y這個品牌,也一樣是“快時尚”,但卻不是Zara這種“便宜的品牌”。

Y·Y的任何一個單品,就算是單純的一頂帽子,都沒有單價在一百美元以下的,幾百美金的一件T恤,怎麼都算得上是一個輕奢品牌。

以Y·Y的上新速度來說,肯定也應該抄襲了很多其他的潮牌。

很多“吃瓜媒體”都等著看Y·Y發展壯大之後,時不時打官司的場面。

但是,媒體等來等去,也沒有等到有設計師宣告Y·Y的“不道德”行為。

這個時候,Y·Y奇怪的公司理念,設計師的名字裡面必須帶Y,純電子化的管理系統,獨特的公司結構,神秘的幕後老闆,就越來越讓主流媒體感到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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