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講的是一個勵志的戀愛故事,兩個學生互有好感,一起度過了美好的兩年時光。在升入高三的下半學期之後,兩人最後一次見面,在男女宿舍樓中間的小樹林裡,相約這半年要克制住相思之情,努力學習,在彼此相同的目標——王城的皇家公立大學的校園裡重新相聚。
順帶一提,小丑家就在王城。
3本書里,分別夾著3張紙條,1張收據,2張購物小票,都是註明了時間的。莫小堯沒亂動,仔細思考著其中內容和書的關係。
首先想到的,是時間。眾所周知,圖書館借書不是沒期限的,會有一個規定,具體的範圍通常是各個學校自己決定的,從幾天到1個月之間都有,還可以續借。
假設收據和購物小票都是晚於借書日期的,那麼在得知還書期限後,至少能縮短對於借書時間的判定。雖然還不知道書卡的範圍是根據什麼劃分的,但多掌握點信息總不會錯。
牢牢記住了票據上的內容和對應的書本,又確認了自己已經記住了書里的內容,莫小堯重新上樓,這一次把舍友們直接留在了樓下。
“別跟上去了,圖書管理員會嫌人多的。”莫小堯這樣說,舍友們就都老實地停在了樓下,列成一排,看著跟集體罰站差不多。
二樓的人比莫小堯上一次來的時候有了變化,少了幾個,又多了幾個,估摸著是從走廊兩側的樓梯上下的,所以她才什麼都沒看到。也有可能是剛從圖書館裡出來的,畢竟有幾個人的臉上就差寫上了“真倒霉”三個字。
避開聚集的人群,莫小堯走向了位於走廊盡頭的圖書館,一腳踏入之後,就仿佛切換了空間,眼前的景物絕不是一所小小學校圖書館所能擁有的,不說浩瀚的藏書量,但就是房間大小,就不是剛剛她看到的那樣。
像是為了遵守圖書館不能大聲喧譁的規定,系統連介紹圖書館規則,都不出聲了,而是用文字的形勢直接刷新在莫小堯的面前。
【皇家高中圖書館守則】
1、禁止大聲喧譁。是否屬於喧譁範圍,由圖書管理員判定。
2、學生持學生證進入,無證將被驅逐。
3、借書期限為7天,逾期不還將按照超出天數計費。
4、同一本書可續借3天,之後必須到次月方可再次租借。
5、損壞圖書要賠償。具體賠償規則由圖書管理員判定。
以莫小堯現在的能力,掃上一遍就足以把內容全記下來了,但她還是多看了兩遍,為的是通過視覺來查找文字上可能存在的陷阱。
比如那個是否大聲由管理員判定的規則,完全將決定權交給了NPC,那麼多大聲會被判斷呢?莫小堯覺得,只要張嘴發聲,就肯定會被判了,不然為什麼這次連繫統都閉嘴了呢?
這樣一來,提示就已經很明顯了。
那麼,圖書管理員要如何誘騙人張嘴發聲呢?在這個空無一人的圖書館裡,就算是愛說話的,也未必一定會自言自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