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二十年,親媽一直了無音訊,忽然有了消息,還多了個弟弟,換個人都接受不了。
林謙把錢推回去,道:“這錢你還回去吧,就當是我給那孩子結婚的禮錢了。之前一直是我爺把我養大的,這突然聯繫上我也不適應。”
想了想,林謙又道:“你回去跟她說,她要是有心離婚,來我這誰也動不了她,可要是再認一家人我做不到。我跟我爺過得挺好。”
第14章 游泳池
林謙這話聽起來有些絕情,可也能理解。當年林謙的父親打工時候出了意外沒了,剛上小學的林謙沒了爹,正是無助的時候。這時候他媽直接走了就此無影無蹤,更是雪上加霜。
林謙最艱難的時候,沒有母親的痕跡,現在林謙足夠強大了,自然也不需要什麼母親了。
四姨姥聽了,張嘴想再說些什麼,又說不出口,道:“也是。你那么小她就走了,你恨她也是情理。”
“我不恨她。”林謙面色如常道,“人都得為自己活著,當初那種情況,換了誰都不想一個人養兒子和一個上了歲數的公公,我能理解。可同樣的,這麼多年了她沒養活我一天,她也有孩子了,孩子都結婚了。保持現狀挺好,以前沒交集,以後也一樣。”
其實小時候,不少長輩都給他灌輸什麼他媽不要他了,以後就得恨他媽。誰讓他媽心那麼狠,孩子才那么小就不要了。
林謙沒有這樣的想法,許是受到的教育多了,眼界開闊了,他甚至很支持他親媽立即走的做法。畢竟那時候他媽還年輕,她不願意受苦,實在沒必要把她綁在這裡。
可林謙不會再接受這個母親也沒有錯,缺失了二十年的母愛,林謙不會重新接受。如果以後他媽想要離開火坑,過來找林謙,林謙幫她,甚至以後日子過不下去了來找他,他也會伸個手。
可以後繼續像普通母子那樣往來,林謙做不到。
林謙今年27,他媽再婚生的弟弟小他八歲,也就是19歲。不過想一想,在農村輟學的孩子早結婚是很正常的事情。
說完了話,林謙繼續忙去了。
還要聯繫工程隊,看他們會不會挖游泳池,還要跟爺爺商量,把那片地清出來。聽說了要挖游泳池,爺爺一蹦多高,說什麼也不讓。游泳池占地面積大,有那麼大的地方種上玉米一年能賺四五百塊錢呢。而且現在院子都種滿了玉米,要挖就得拔下來一大片,那玉米剛長成,再等個一個月還能長出來幾斤,那可都是錢啊。
林謙乾脆自己選了片地方,直接下手先將玉米下棒然後砍去玉米杆刨去根。
可把爺爺氣壞了,說啥都攔著不讓,林謙乾脆把何陽軒拉出來了:
“這不是我要弄,是我老闆讓弄的,人家以後得長期在這邊,咱們縣裡游泳池他嫌不乾淨,非得弄個私人的。咱們挖出來的這片地人家買下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