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谁也不敢肯定法院会怎样判决。”桑戴克苦笑着说,“但是我敢肯定,法院是不会轻易作出死亡认定的。那会是一个相当复杂烦琐的过程;另外,法院会以立遗嘱人仍然活着为前提去审查证据。就目前对于这起案件已知的事实而言,约翰·伯林汉很有可能已经死了。假如遗嘱内容简单一些,所有利益人集体申请死亡认定,那么法院就会作出核定。但是,就葛德菲尔而言,反对申请死亡认定对他是有益处的;除非他有证据证明第二个条款的内容已经得到实行——当然这一点他根本做不到;或者他有办法证明约翰·伯林汉仍然活着。因为他是主要受益人之一,所以法院仍然会尊重他的反对意见。”
“是这样吗?”我焦急地问道,“难怪赫伯特会提出那么不同寻常的建议!我真是太糊涂了,有件事情还没有告诉你们呢!他曾经私下想要与葛德菲尔·伯林汉达成协议。”
“真的吗?”桑戴克有些惊讶,“是什么协议?”
“是这样的,为了实施遗嘱条款,他建议葛德菲尔支持他与杰里柯向法院提出死亡认定。只要取得成功,赫伯特每年会支付给他四百镑的津贴,直到他去世,并且这一协议将不受任何突发状况的干扰。”
“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
“我想,赫伯特是担心万一哪天找到尸体,第二个条款得以实施,他就需要归还所有的财产。可是如果这一协议达成的话,他只要继续支付给葛德菲尔每年四百镑的津贴就可以了。”
“天啊!”桑戴克惊呼道,“这个提议真是奇怪到了极点!”
“嗯,真的很可疑。”里维斯赞同道,“但是,法院应该不会赞成这种协议吧?”
“是的,法律不会赞成任何遗嘱以外的内容。”桑戴克说,“虽然这项提议几乎没有什么问题,除了‘不受任何突发状况的干扰’。假如遗嘱内容荒诞无稽,受益人为了避免执行遗嘱时无聊的诉讼,彼此可以订立私人协议,这是合情合理的。比如,在尸体找到之前赫伯特提议,由他每年支付给葛德菲尔四百镑津贴;但是尸体一旦找到,那么就由葛德菲尔付给他相同的津贴。如果是这样平等的协议,两人的机会均等,也就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了。但是偏偏加上一句‘不受任何突发状况的干扰’,这就完全变成另外一回事了。当然,这也许只是单纯的贪念,不过其中的微妙之处还是很值得深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