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根本來深信法院會對被告的行為處以對等的懲罰,所以想法與他的觀點完全顛倒。
「以我的立場或許沒有資格這麼說,但對犯人過度同情,或是反過來主張嚴刑峻法,那麼社會就扭曲了。在一個健全的社會、健全的法院裡,罪與罰必須是同等的。」
也許有人會斥之為歪理,但在利根心中卻是一句很新鮮的話。他也認為法律之下的平等應該是這樣的。
逼死遠島惠的三雲、城之內和上崎所受的傷幾近於零,與他們的罪孽深重相比,受到的處罰實在太輕。若照五代的說法,這三個人應該受的正當處罰唯有一死。
得加快腳步才行。
利根再度被焦躁驅趕著思索時,他感覺到背後充滿惡意的視線。朝視線的方向看去,雜貨店的女店員仍舊自店內對利根投以懷疑的目光。
不光是物色捆包用的繩索和刀具,而且自己的外貌恐怕也令人起疑吧,誰也不能保證起了疑心的店員不會直接去報警。這裡是商店街,附近應該也有派出所。
利根小跑著離開那裡。萬一接到通報的巡邏警察來盤問,形勢對自己不利。他無故曠工,更重要的是,現在正在假釋中。這樣一個人去物色繩子和刀具,任何一個警察都會加
以警告。
他小跑著逃離。明知實際上並沒有人在追捕自己,腳步卻越來越快。明知一跑更加令人起疑,卻不敢停下腳步。簡直像逃犯一樣。不,等警方循著三雲和城之內的關係查到自己,整件事立刻就會敗露。
幾分鐘便跑出了商店街,利根條件反射般地回頭看,不見警察的身影,反而是人行道上來往的行人對他投以奇怪的目光。
利根若無其事地別過臉,儘量不讓看到他的人留下印象。
突然好想吐,感覺才剛吃下肚的便當還沒消化就要逆流了。利根背靠著旁邊的大樓,仰起頭。時間接近正午,低垂厚重的灰雲透出淡淡的光。望著這片光景,嘔吐之意漸漸消退。
利根自然而然罵了聲「可惡」。
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有普通的生活,普通的目的,所以可以毫無戒心,悠然走在路上。
相較之下,自己又如何?痛恨仇人,怨自己為人處世不夠圓滑,還在躲警察。在監獄裡過了八年,來到外面還要受到這種待遇。五代說得對,認真老實的自己真的好吃虧。
算了。
利根短短吁了一口氣,說服自己。這些類似恐怖分子的行為也只要忍耐三天。三天一過,利根就能回去過平穩的日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