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答得出來。就是每天都規律地往返公司和家裡,在固定的時間上班、在固定的時間回家和固定的對象吃晚飯的那些人。」
「好無聊的生活啊。」
「你和遠島惠住在一起的時候,不也是那樣嗎?」
霎時,利根露出忍痛的表情。
「出來以後才不是那樣,所以我不記得了。」
「你餓死那兩個人,果然是因為遠島惠被餓死所以才實施報復的嗎?」
「我哪知道。」
「你怎麼會不知道。去鹽釜署看她的遺體的是
你吧。你會想到這種殺人方式,是因為你一直忘不了她的死狀。你認為既然要替天行道,賜死福利保健事務所的人,那是最好的辦法。不是嗎?」
「那全都是你的想像。」
利根的回答仍像個鬧脾氣的小孩。
「既然你說是想像就沒什麼好談的了。畢竟除了兇手,沒有人看到犯案那個當下。但是呢,人的所作所為不是雲煙,一定會留下行跡。沒有人看見,也會有東西看見。」
「你是說有指紋、毛髮或腳印嗎?當中有我的嗎?」
笘篠判斷關於殘留物的事還是老實告訴他比較好。科學辦案的效果又不是泄露機密,對利根也是一種威壓。
「在你服刑期間,DNA的鑑定技術有了突破性的進步。證據能力是一流的。等到證實有你的殘留物,你就無法狡辯了。」
所以要認罪就趁現在——笘篠正要這麼說的時候,卻被利根搶了先機。
「那種事要等多久啊?又不是一兩個小時的事。」
「沒錯。不是像酸鹼試紙那樣看變紅變藍就行。再怎麼趕,也要花上兩三天。」
「開什麼玩笑!」
利根突然大吼。
「我哪能等那麼久!現在馬上就讓我出去!」
「又來了,你還是想想你的立場吧。」
「既然不能放我出去,就把上崎帶來。」
看來他不是在開玩笑。被逮捕、拘留之後,對上崎的執著卻沒有絲毫消減。到了這種程度,根本是執念了。
「你說過會以買
春嫌疑逮捕上崎的。」
「是啊,會逮捕他的。只是他不是現行犯,所以會是在宅起訴。」
利根臉色變了。
「你說什麼……不把他一起帶來嗎?」
「看你這麼執著,我就告訴你吧。上崎是搭十三點十四分的飛機順利抵達仙台機場。一進大廳就被當場盤問,很爽快地承認了。一定是離開菲律賓那一刻就有心理準備了吧。雖然晚節不保,但實質上他已經退休了,又是獨居。人失去了要保護的事物是很脆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