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慶仁沒事能不能找張俊這個事,如果真要仔細掰扯,得往前掰扯三十年,張俊懶得費勁,只耐著性子說:“我後面還要見個客戶,您有什麼事趕緊說。”
張慶仁張嘴想說什麼的時候,張俊及時補了一句:“我後面一段時間都很忙,我如果走了,您可是好久要找不到我人了。”
“你忙什麼忙,你媽好本事,嫁給大老闆的爹了,以後你們娘倆有好日子過了。”張慶仁咽下原本想說的抱怨話,直入主題:“你現在有錢了,每個月給我兩千五,哪裡夠用,你吃香的喝辣的,讓你爸我每天吃二兩肉還要算計著,你也不嫌丟人。”
張俊倒是不奇怪張慶仁這麼快就知道吳玉珍嫁的人是顧志飛的爸,這兩位其實是青梅竹馬,當年的街坊鄰居,到現在還有不少共同的熟人,顧志飛去她們家不少次了,雖然沒被哪個老頭老太太當面認出來過,但他這個人以及他開的車太打眼了,肯定有人認得出來,然後嘴碎八卦給張慶仁,正常。
吳玉珍嫁給顧志飛的爹顧軍,頂多也就是吳玉珍以後過好日子,她作為吳玉珍早就成年了的女兒,顧志飛有錢不有錢,顧軍有錢不有錢,關她屁事!
張俊不想跟張慶仁講道理,如果這個道理能講通,那張慶仁根本不會把這些話說出口。張俊還是想息事寧人,說:“行吧,以後我每月給你三千。”
張慶仁聽了卻暴怒,說:“你就多給五百,你當你爸我是叫花子?張俊我跟你說,我是你爸,你對我有贍養義務!這就是去法院也說得通!我是不想讓你難堪,所以在這裡好好跟你說。”
擺事實講道理,張俊說:“你不只我一個孩子,張天齊也是你的孩子,按道理說,贍養義務子女平分,我給你三千,張天齊給你三千,你一個月六千塊,另外你還有養老金,不夠用?!”
說到這個,張慶仁卻更生氣了:“你還好意思提天齊!他還要攢錢買房買車娶媳婦,他都二十六了,就因為沒房沒車,到現在都沒結婚,你作為姐姐,你自己大房子住著,好車開著,你也好意思,你有想過你弟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