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兩家店的捲簾門都開了小半頭,實際上應當是已經開店的狀態。
溫楊指了指門口的蛋糕店師傅,
「師傅,您說說,這樣的生意,一個月營業額得多少才不虧本啊?」
蛋糕店的師傅也是個實誠人。
溫楊一問,他真的仔細盤算了起來。
「少說得有十五二十萬吧!這都還是少的,拋去成本開支,怎麼也得賺5萬才說得過去吧。」
「呵,5萬塊錢買藥?老闆娘,您和老闆這病是不是忒能花了?」
溫楊撥弄了一下筷子筒里的筷子。
「這要真是非得吃進口特效藥呢,我不如號召號召鄰里街坊幫您捐捐款。這要是假的呢,法院的強制執行不知您聽說過沒有?您和您老公要是上了失信人員名單,以後無論是進出北城市還是做生意都會比較麻煩吧?」
……
當初,少年的父母在北城市隔壁的縣市結婚成家。
後來父親只身前來北城市闖蕩,做出了些名堂。
有了錢,想要坐享其成的女人也貼了上來。
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在北城市有了二「房」、還與其有了私生女。
得知了真相的母親很是要強。
只要離婚和兒子的撫養權,懶得再與這樣的男人有任何牽扯。
當初在法庭上,少年的父親還試圖爭奪過兒子的撫養權。
因為兒子終究是個兒子。
法院最終將少年判給了母親,並且依照當地的生活標準判決父親給予孩子每月800元的撫養費。
然而自法院判決以後,少年的父親就沒有再出過一分錢、從此了無音訊。
若非今年母親因為胯部手術住院、若非少年想要幫助母親在物質上好過一點兒,他根本不會來北城市找這個男人。
他不是媽媽一個人的孩子。
他除了媽媽,理應還有一個應當盡到起碼父親責任的父親。
然而那個男人躲在了現任妻子背後……
父親的責任沒有盡到,法律之下的撫養費也不願付出。
……
或許是溫警官說的「法院強制執行」起了效,又或許是「失信人員名單」起了效,又或許是附近的街坊店老闆指指點點的人言可畏,剛才還要讓警察為其做主的後媽打了通電話。
「你過來吧。」
少年的父親、還有那5個突然消失了的夥計,一併從隔壁掩了大半的捲簾門裡走了出來。
在巡邏警和急救隊的見證下,當父親的人補齊了這5年應付的撫養費,並且預付了之後一年的撫養費。
……
「那我這胳膊傷了怎麼算?」
「……她當時抓我臉,我不小心推……」
溫楊攔住了著急解釋的少年,走到簡沐姿身邊,「先聽聽醫生怎麼說。嚴重嗎醫生?」
「輕微挫傷。」
「哦~~輕微挫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