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官慍怒的聲音,惹得搶救室里的醫生和護士紛紛看了過來。
原本不知情的醫務人員,在聽到男孩所謂的母親哭喊著「賠錢」以後,逐漸猜出了這是個心狠的母親。
兒子死了,看都不看一眼,上來就是找人「賠錢」。
「醫院的搶救室不是你要錢的地方!滾出去!」
「我是他媽媽!我憑什麼不能在這裡!」
溫楊眼睜睜看著,搶救室門口的簡沐姿忽然快步至男孩母親的身後……
對方猛得拽過男孩母親的手臂,將人拽得一個趔趄。
「你不配!」
聲音裡帶著滿腔的嘲諷和怒火,眼睛裡的碎光如刀光般鋒利,聽得所謂的母親登時震在了原處、不再言語。
……
民事賠償責任的劃分需要經法院審理確認。
警察並不是能夠評判民事責任與賠償的人,不過警察仍然有他們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
溫楊和張路之將現場記錄下來的、願意作證的證人聯繫方式交給了老闆娘。
這在之後法院的審理過程中,會給老闆娘提供一定的幫助。
而出警至現場的時候,溫楊還注意到,早餐店裡有兩處亮燈正在工作中監控攝像頭。
她囑咐了老闆娘,回店裡以後立刻將監控畫面備份。
兩名民警在與老闆娘交代的時候,男孩母親卻趁勢溜走了。
北城市……
火化、買墓地、墓碑、刻字都貴著呢。
她自己的工資剛剛夠生活。
又沒點存款,哪裡找錢安頓已經死了的孩子?
饒是溫楊和張路之這時也無語了……
這樣的媽,哪裡有臉面去法院要求民事賠償?
最可憐的,無非就是搶救室里的孩子。
生不逢時、死亦難眠。
「就她這樣還想要賠償!要個球!」
張路之也是氣極了。
當真是沒見過這樣的媽。
這孩子有了媽,還是跟個草一樣。
……
最後,溫楊是在急救中心的辦公室里找到的簡沐姿。
當班的急救醫生,自一醫院離開以後,沒有回到值班室卻是走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溫楊嘗試著敲了敲門,她心裡也不確定簡沐姿是否在面。
可是依照陳飛和劉易所說,簡沐姿的確回了單位,人走在他們前頭,兩人都看見了。
嘗試敲了幾遍……溫楊甚至貼在門上努力去聽門裡面的動靜。
遺憾的是,什麼聲響都沒有。
離開之前,溫楊下意識按了辦公室的門把手。
開了……
而下一刻撞入她眼帘的,就是背對著她、站在窗邊的簡沐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