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嘉蘭默不作聲地看完,抬眼看了看顧念之,等著她說話。
“這第二份,是你母親羅欣雪的遺囑清單。”顧念之指向大屏幕上展現羅欣喜的遺囑清單,“羅欣雪在遺囑清單上列舉了自己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以及一些放在家裡的重要物品。請你配合法庭要求,將霍冠元遺物清單和羅欣雪遺囑清單上列的物品交出來協助調查。”
霍嘉蘭的手有些發抖。
她極力讓自己保持鎮靜,儘量平緩地說:“我是繼承了父親母親的遺產,但已經過去十年,東西那麼多,我還得花時間回去找一找。”“是嗎?那請問你要多長時間才能找到?”顧念之看了看兩份清單,“這些小東西說多也不算多,兩份清單加起來也不到五十件,大部分還是你母親羅欣雪列出來的珠寶首飾。”
霍冠元和羅欣雪留下的遺物除了房產、存單之外,就只有一些小物品了。
霍嘉蘭沉默了一會兒,“要找個兩三天吧……”
“呵呵,給你兩個小時。你要找不到,我向法院申請搜查令,直接去你家裡搜。”顧念之毫不猶豫反駁霍嘉蘭的要求。
法官也覺得這樣簡單的清單要找兩三天太多了,同意了顧念之的說法,“給證人兩個小時時間,馬上回去找。如果找不到,或者需要更多時間,向法庭說明原因即可。——休庭。”
法庭休庭兩個小時。
白瑾宜有些暴躁,對金大狀說:“怎麼就讓一個乳臭未乾的學生律師牽著鼻子走?你們都是幹什麼吃的?”
金大狀黑著臉,壓低聲音說:“我們當然有出手。之前休庭一周的時間,中立法醫再次驗屍,難道白所長都忘了?”
白瑾宜被他堵得語塞。
金大狀冷笑著又說:“如果白所長能對我們多說一些實際內容,多提幾個人選,我們就不會一直處於守勢。”
按照華夏帝國的法律,誰告誰取證。
所以顧念之作為原告律師,當然說得要多一些,因為她要說服的是法官,證明羅欣雪確實是被謀殺,證明白瑾宜確實是兇手。
金大狀他們是白瑾宜的辯護律師,他們需要的是在顧念之的論證中找到破綻然後辯駁。
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有找到新的破綻。
“……不過,我們律師團已經討論過。”金大狀看了看周圍,“原告傳召的這名新的證人,倒是可以做做文章。”
白瑾宜不解,“霍嘉蘭?這可是個滑頭,你們想幹嘛?”
“白所長,對於法律上的事,請交給我們來執行。您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的事實都告訴我們。您要知道,任何隱瞞,都是在幫對方送您坐牢伏法。”
白瑾宜抿了抿唇,條件反射般說:“該說的我都說了,我沒有任何隱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