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好像已經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霍紹恆抱著胳膊搭在胸前,聽著法庭上的唇槍舌戰,雖然激烈,但他已經聽出來,對方已經一敗塗地。
顧念之手裡還有最後一樣證據,足以讓白瑾宜下地獄。
金大狀非常激動地向法官表示:“法官大人,雖然對方有這些證據和證人,但我想提醒法官,對方的證據,都是間接證據。對方的證人,也是間接證人。他們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跟羅欣雪的命案有關。”
“是,我的當事人是拿了對方丈夫的手機,但從來沒有法律規定,拿一個手機就算是犯了謀殺罪!”
顧念之靜靜地聽金大狀說完他的總結陳詞,才站了起來,首先反駁道:“我想提醒法官,只有間接證據和證人,也是可以定罪的,這是有先例的。其次,本案並不是沒有直接證據。”
“什麼直接證據?!你不要造謠污衊!”金大狀怒了,在他打官司的生涯中,最差的案例也是雙方和解,從來沒有打輸過一個官司!
如果輸在顧念之這個初出茅廬的菜鳥手裡,他以後真的沒法混了。
顧念之右手輕揮,向法庭里的人看了一眼,對法官說:“還是朱法醫的驗屍報告,從羅欣雪的指甲縫裡,檢驗到有白瑾宜的DNA。這說明當初兩人曾經發生過爭鬥。為什麼爭鬥?想想那被硬塞進喉道的安眠藥,我想大家就都明白了吧?”
“反對!原告律師再次用臆想代替案情!”金大狀急了,不顧一切反對顧念之說過的任何話。
顧念之嘆了口氣,攤了攤手:“金大狀,我記得上法律系
第一節課的時候,有教授講過這樣一句話,說如果有一隻鳥,它走路像一隻鴨子,叫起來像一隻鴨子,長得像一隻鴨子,吃東西也像一隻鴨子,那它肯定就是一隻鴨子。”
金大狀怔住了。
“……就像你的當事人白瑾宜,她跟被害人羅欣雪去世前幾個小時就在一起,搶了她的東西,強迫餵她吃安眠藥,在她走後,羅欣雪就死了,這樣的人,我們稱之為殺人兇手。這種推論邏輯,不是毫無根據的臆想,而是正常人都具有的常識。”顧念之開始總結陳詞。
“什麼叫直接證據?難道非要有視頻顯示白瑾宜的殺人過程才叫直接證據?”顧念之挑眉看向白瑾宜,“白瑾宜親口承認她為了更大的目的才會殺人,又算不算直接證據?”
金大狀被問得張口結舌,一時什麼話都接不上來。
白瑾宜到了這個地步,索性什麼話都不說了,冷笑著閉緊雙眼,不肯再搭理顧念之。
顧念之走到她面前,彎腰下去仔細看了看她,突然問道:“白瑾宜,霍冠元私人手機上收到的簡訊數據,你為什麼這樣重視?我再給你一個機會,如果你老實說了,說不定你的律師還有機會給你求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