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婉儀到這裡來,本來就是想親眼見一見顧念之的。
她接的徐飄紅的案子,主要罪責之一就是造成顧念之脊柱重傷……
自從顧念之和徐飄紅母女在倉儲超市衝突之後,徐家人就再沒見到過顧念之。
因此徐飄紅到現在都口口聲聲表示顧念之是裝的,哪怕金婉儀拿到顧念之的x光片報告和骨科醫生的腳踝脫臼病歷說明,都無濟於事。
遇到這種當事人,金婉儀也是頭疼,但既然是她的客戶,她就要為她的利益著想,跟她的個人觀感沒有關係,這是她的職業道德。
親眼見到顧念之,金婉儀也有些疑惑了,她繞著顧念之走了兩圈,神*言又止。
顧念之明白了她的意思,大大方方伸出那隻脫過臼的腳,“是這隻腳,脫臼了,幸虧醫生給力,接的很好。還有這裡……”
她轉了個身,背對著金婉儀,“後背脊柱那幾天疼得坐不起來,只能躺著,拍過x光片,做過核磁共振,金律師還有什麼想問的?”
金婉儀沒想到顧念之聞弦歌而知雅意,一下子就明白她的意思了,訕訕地說:“我就是想親眼看看,你真的沒事了?”
顧念之笑盈盈地看了陰世雄一眼,見他不置可否,轉而看向金婉儀,攤攤手說:“這我可不知道,骨頭的傷,反正看不見,反正現在不疼了,以後會不會復發就不知道了。”
這樣也說得過去,反正人家病歷齊全,現在傷好了,總不能說以前的傷就不算數了吧?
打官司不是這麼打的。
金婉儀點點頭,“那好,我就跟你們走一趟吧,我的當事人還在看守所,再過兩周才會開庭,我想跟顧小姐談一談,可不可以我們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的話,就是不用走法律程序了,但是民事賠償和登報導歉聲明是少不了的。
大部分時候,只要不是牽扯人命和人身傷害的重罪,都是可以庭外和解的。
但顧念之這一次確實有人身傷害,如果不是她運氣好,說不定就真的癱瘓在床上了。
所以這種狀況的庭外和解,她當然是不肯的。
不過當著陰世雄的面,顧念之沒有說得那麼絕對,只是含含糊糊地說:“這件事太複雜了,我現在還不能答覆你。對不起金律師,我趕時間回學校。”
眼看就要天黑了,顧念之想在天黑之前回到學校宿舍。
陰世雄打了個電話,讓人開了一輛悍馬suv過來,送顧念之回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