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到時候網上被有心人一造謠,傳得有多難聽,他用膝蓋想都能知道。
所以他完全不提是顧念之失蹤的事,搭著手繼續說:“……我今天來,是為了另外一件事。——我丟失了一件重要東西,擔心被人運出德國,所以我來報案。”
還說:“我不用你們出警力尋找我丟失的東西,畢竟是我自己不小心,雖然在你們這裡失蹤,但你們陽奉陰違消極怠工我們確實也把你們沒辦法,所以我個人出資、出人來尋,但是我需要你們授權,讓我在德國境內有採取必要手段行動的自由。”
這個手段,當然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武力。
說實話,何之初也不相信慕尼黑警局會真心派人尋找顧念之,而且就算他們能夠主動去找顧念之,何之初也不想把這件事弄得盡人皆知。
何之初不可能把顧念之的照片放入德國的失蹤人口檔案,更不會允許讓顧念之的照片以失蹤受害人的身份發到每個人的手機推送當中。
何之初的話,讓慕尼黑地區警局局長第一個叫好。
他也確實不願意為尋找顧念之出人出力。
用膝蓋想也知道,那個女律師的失蹤,肯定跟約克父子倆有關係……
到了這個時候,這個警察局長只想獨善其身,不肯再攪進這個案子的泥潭中。
何之初親口說他的助手已經回來了,不過他丟了一樣重要東西要找,他自然樂得裝聾作啞,不會揭穿他。
“我贊成!我完全贊成!我可以馬上協助何先生向法院申請許可,這樣您就可以放手在德國境內尋找您丟失的寶貝!”
慕尼黑地區警局的警察局長搓著手,恨不得立刻送何之初去法院申請……
何之初滿意地點點頭,看了慕尼黑市長一眼,“您覺得呢?”
慕尼黑市長本來是想他們的警察親自出馬幫忙找到何之初的得力助手,這樣才能讓何之初印象深刻。
可他的警局局長已經開始甩鍋了,他也不得不跟上,呵呵笑了兩聲:“行啊!沒問題!不過這個法律程序是要走的。您的人手,至少要有個偵探社的資格才能……”
德國司法部長馬上搖頭,幫何之初找到法理依據:“也不用一定要有偵探社資格。只要法庭許可,有社會賢達人士擔保,美國人,特別是美國駐軍,是可以在德國境內採取必要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