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嫣然訴夜玄的刑事傷害案根本不可能到上庭的地步。
顧念之想了一下,還是搖頭:“他們要帶夜玄去警局,我想找的代表律師,應該一直陪著夜玄待在警局的拘留所,至少待一夜。琦琦,你是女孩兒,去警局拘留所待一夜不太方便。”
而且她不放心,擔心那個幕後黑手會連陪著的律師都不放過……
永遠不要低估敵人的瘋狂程度,特別是顧嫣然這種快要到窮途末路的人。
這是顧念之跟顧嫣然打過幾次交道後得出的慘痛教訓。
霍紹恆這時看了陰世雄一眼,“大雄,你陪著琦琦跟夜玄一起去警局。”
陰世雄精神一振。
他早就想這麼做了,但是霍紹恆在這裡,他不發話,他不能自作主張。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現在霍紹恆下了命令,他就能毫無顧忌地去陪馬琦琦了。
“是,首長!”陰世雄響亮地回答,然後跟馬琦琦和夜玄一起走到門口,拉開門,對門口四個不耐煩的警察點了點頭,“讓你們久等了。”
那四個警察也沒二話,拿出手銬給夜玄銬上,一人一邊握住他的胳膊。
馬琦琦走了過去,輕輕擋住那個女警,說:“我是夜玄的代表律師,請你們對我的當事人尊重一些。”說著,她握住了夜玄的左胳膊。
陰世雄也走了過去,握住了夜玄的右胳膊,將另外一個男警察擠到一旁。
律師陪同自己的當事人在一起,這是法律允許的。
不管是上法庭,還是去警局。
警察沒有多話,查看了馬琦琦的律師證,又看向陰世雄,“他呢?”
陰世雄正想說自己是馬琦琦的男票,馬琦琦已經嘴快地截住他的話,對警察說:“他是我的助手,為我工作。”
要陪著她去警局拘留所跟夜玄一起待一夜,光說男票是不行的。
警局那種地方,只有說是法律助手才能名正言順跟進去。
陰世雄也反應過來,閉緊了嘴,一臉嚴肅的樣子,頗像一名“男助手”。
顧念之忍著笑,朝他們揮了揮手,“明天見。”
又對四名警察說:“我明天就要法庭撤銷立案,希望你們不要為難他們。”
“呵呵,法院是你家開的?你說撤銷立案就撤銷立案?”一名男警察被顧念之說的有些煩了,也有些出言不遜。
“呵呵,警局是你家開的?你說抓人就抓人?”顧念之毫不客氣地懟了回去,她緊緊盯著那名說話的男警察,“我記住你的名字、警號,還有證件號碼、警局地址,我勸你最好離我的朋友三尺以外。如果他們這一夜有什麼不測,我第一個告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