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才是他應該傾心感激和守護的那個人?!
夜玄驚疑不定的目光在顧念之和顧嫣然之間逡巡來去,一時自己也糊塗了,腦子裡就像闖進來一窩蜜蜂,不僅在嗡嗡地叫,而且還不斷蟄他!
他發出一聲短促的痛呼,抱著頭在攝像頭前癱了下去。
顧念之轉身看著大屏幕,提醒夜玄,她的聲音平緩清越,帶著股鎮定人心的力量,“夜玄,請你冷靜下來。當年陪你玩過家家的那個人,現在可能會想要你的命。”
一句話,讓剛有些糊塗的夜玄頓時清醒過來。
呵呵,是啊,當初有多美麗,現在就有多醜陋。
美好的關係在破滅之後,兩個人最好一輩子不要再相見。
顧嫣然一聽就惱了,“顧念之!你不要血口噴人!這可是在法庭上,你亂說話我一樣會告你誹謗!——我什麼時候想要夜玄的命了?!”
“我有說是你嗎?”顧念之嗤之以鼻,“我就不信當年只有你一個人陪夜玄玩過過家家,你這麼急著跳進來對號入座幹嘛?”
金婉儀這時不得不為顧嫣然說話,“剛才我的當事人才說了小時候陪夜玄玩過家家,原告馬上就說當年陪他玩過家家的人現在想要他的命,這麼明顯的暗示和指代,只要有腦子的人都聽得明白。請原告不要掩耳盜鈴。”
顧念之默了一默。
想不到這兩人的戰鬥力又起來了。
夜玄在美國的遭遇,確實很難跟顧嫣然扯上直接關係。
就算他們都心知肚明這件事跟顧嫣然有脫不開的關係,但是因為沒有證據,他們不可能把這件事拿到法庭上來說。
顧念之提醒夜玄,也只是喚醒他有些糊塗的思維,並不是要指證顧嫣然買兇殺人。
從這個角度說,顧嫣然說她“誹謗”,確實也不是空穴來風。
但是因為顧念之用詞含糊,而且也說的是“可能”,並沒有一口咬定就是顧嫣然買兇殺人,所以哪怕她們真的想告她,光要立案也是有難度的。
不過法官還是公允地敲打了顧念之一句:“原告請注意你的措辭。”
“好的,法官大人。”顧念之點了點頭,算是服軟了。
金婉儀和顧嫣然大大鬆了一口氣,兩人對視一眼,信心倍增。
顧念之不給她們更多喘息的機會,馬上問下一個問題:“被告顧嫣然,你剛才說夜玄四歲的時候,你就挑中了他,可是為什麼等了三年,夜玄才知道自己被挑中了?而且是由一個四歲的小女孩挑中的?——你還沒有解釋,那個小女孩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