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法律是英美法系,但其實對於這一次車禍來說,沒那麼複雜。
因為發生車禍的一方是大使館的車,按照外交慣例和對等原則,如果是我們的責任,那麼可以豁免。
如果是對方的責任,那對不起了,必須嚴懲。
顧念之今天在病房裡聽自己人說過事故始末。
確實有些蹊蹺。
他們大使館的車隊一共有三輛車,要去機場接龍議長一行人。
前面明明還有警察騎著摩托車開道。
結果在一個轉彎的地方,警察騎著摩托車走岔路了。
這時一輛非常結實的悍馬suv突然從小窄巷裡衝出來,將中間那輛大使的車直接掀翻。
後面的那輛車剎車不及,跟前面的車追尾。
而最前面的那輛車,正好看見一輛掛了五六個人的摩托車逆行而來,為了躲閃,我們的車撞到了馬路的護欄,也是車翻人傷。
好在沒有人員死亡,不然的話,這件事不能這麼善罷甘休。
印度警察拖了好久才過來,當時救護車都把人救走了,使館的人手不足,現場就這樣被破壞了。
顧念之拿著錄音筆,留神聽剛才錄下來的大使和使館工作人員的話。
“……印度警察後來說因為沒有人證,現場情況又一片混亂,他們無法判斷是誰的責任,所以只有不了了之。”
“撞我們的那輛悍馬suv已經逃走了,我們有人記下了車牌號,但是警方說那車牌號是偷來的,不是真的。”
“還有那輛逆行的摩托車,這條路明明是單向,結果那摩托車掛了五六個人,跟玩雜技一樣突然逆行而來,嚇得我們趕緊轉方向盤。——你說我們總不能就這樣兜頭撞上去吧?也是五六條人命啊……”
顧念之聽了一遍又一遍,將重要的地方都記下來了。
再看看警方的初步報告,眼睛不眨就找到七八處違規的地方。
她沒有興趣在印度打官司,但是必須讓印度警方知道,他們這邊也是能用法律說話,不是只用外交慣例來“逼”他們。
因為印度警方的報告暗示華夏帝國大使館是在用外交豁免權壓迫他們,逼他們違心斷案。
……
印度副總統好像也知道自己這一次太過份了,他連夜去了總理迪莫的家鄉古吉拉特邦出席國宴,又連夜趕了回來。
第二天一大早,就來到龍議長下榻的五星級酒店等著他下來。
龍議長聽說印度副總統一大早就來了,沒有說什麼。
按照平常的節奏處理完事務下樓,笑著跟那位副總統握手:“辛苦您了,一晚上跑來跑去,累嗎?”
“不累不累!”副總統眉開眼笑,“我們總理大人說了,讓我好好招待您,不用想著他那邊。等日本首相走了,我們總理會親自來見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