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身份比較特殊,來接待她的是檢察院一位職位比較高的女檢察官。
小會議室里,女檢察官笑著跟顧念之寒暄幾句,就非常歉意地說:“顧律師,我們仔細審查過您提交的材料,我們一致認為,您要起訴羅嘉蘭對宋錦寧女士‘故意殺人罪’,證據略顯不足。”
顧念之知道這件事不是這麼容易的,之前她也是“盡人事,聽天命”的態度。
不過她想聽聽這位女檢察官怎麼說。
所以還是露出非常失望的樣子,抿了抿唇,臉色陰鬱的說:“怎麼會這樣呢?真的不能告她嗎?”
“當然可以告,如果你是要起訴羅嘉蘭對宋錦寧故意傷害、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都是可以的。這些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不需要通過我們檢察院。”
女檢察官態度非常和藹,“而且我看了你準備的材料,非常詳實完善,自訴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要起訴‘故意殺人’,立案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顧念之握著拳頭,滿臉悲憤地說:“我就是看不慣!羅嘉蘭七八年如一日,對一個精神受到嚴重創傷的患者進行精神虐待,不是想她死是什麼?!”
“這是你的推論,但是從你提交的證據來看,我們作為第三方,看不出她有這麼做的必要。起訴故意殺人罪,需要有非常直接主觀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非殺宋錦寧不可的理由。”
“但是從你的材料來看,羅嘉蘭並沒有非殺宋錦寧不可的理由。就算她想為自己母親出口氣,那麼精神虐待她七八年,也足夠了。”
女檢察官的態度表明,要證明羅嘉蘭有非殺宋錦寧不可的理由,顧念之的證據還不足以服眾。
故意殺人罪,差不多是刑法裡面最重的罪名之一,因此不管是檢察院,還是法院,對這種罪名的起訴和審判,都是小心又小心。
顧念之跟女檢察官談了半天,最後還是收回自己的起訴書,打算回去再想一想有沒有別的思路。
她從檢察院裡出來,門前的車水馬龍,行人如織,頭上艷陽高照,初夏如期而至。
拐了個彎去停車場,顧念之上了車,漫無目的地開著車在城市裡穿行。
不知不覺間,她發現自己來到宋錦寧所在的高能物理所。
既然來了,就去看看宋女士吧。
自從俄國回來,宋女士就投入到又一輪瘋狂的實驗當中,跟外界完全沒有聯繫。
顧念之在高能物理所門口的崗亭里登記了自己的來意,出示了證件,才被允許進入高能物理所的大門。
她愕然發現,這裡的安保系統,比以前提高了不少。
除了門口的崗哨換成了正規軍,周圍應該還有不少暗哨。
圍牆上的攝像頭裝得密密麻麻,簡直可以全方位無死角地監控任何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