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角度說,洪氏集團根本就不會有資金斷鏈的危險。
路近卻不吃這一套,指著地板上被拆下來的電池,理直氣壯地說:“這電池是別的廠家生產的,是有專利的,只供一個電動車品牌。洪氏集團沒有買專利,只買了電池,就拿來裝在自己的電動車裡進行二次銷售,本身就是違法的!”
“還有,他們用高性能電池裝在自己的電動車裡,號稱是自己的專利電池,用虛假的盈利預期欺騙投資人,一旦被美國證監會知道,他們永遠也別想海外上市!”
顧念之聽得目瞪口呆,這一層意思連她都沒有想到!
也只有路近這種技術狂人,才能從專利數據的角度抓住洪氏集團的馬腳吧?!
路遠也愣了一下,轉眸看了看地上的電池,沉吟道:“可是你只發現一個電池的問題,這樣能告倒洪氏集團嗎?”
顧念之立刻提供專業意見:“從法律上說,一個電池肯定不足以證明洪氏集團大規模造假。但是我們又不能把洪氏集團生產的所有電動車都買來拆卸吧?——這不現實。”
路近白了她一眼,“我幹嘛要去自己證實?這件事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只是一個可憐弱小又無助的消費者。”
顧念之:“……”
路遠:“……”
霍紹恆:“……”
走到一旁的電腦椅上坐下,路近使勁兒板著臉,做出“可憐,弱小,又無助”的表情,說:“我一個人鬥不過洪氏集團這樣的大企業,我只有發揚**精神,給那個被洪氏集團侵權的電動車廠家法務部寫封公開信,讓他們去查洪氏集團的電動車電池問題。——他們才是真正的行家。”
行家一出手,才知有沒有。
顧念之眼前一亮,撲到路近後背,雙手握起小拳頭,給路近輕巧地捶著後背,一臉崇拜孺慕地說:“爸,您太厲害了!這也能被您想到!”
這個法子可以說是一本萬利。
而且也不是造謠,洪氏集團生產的每一輛電動車,肯定都在電池上動手腳了。
消費者們當然不會發現,就算發現了,一般的消費者也不會想到去告洪氏集團。
因為對於消費者來說,他們是既得利益方,誰會吃飽撐的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但是路近就不同了,他買洪氏集團的電動車,根本就不是為了開車,也就是說,他不是以消費為目的的。
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找碴。
當然,這個碴,也不是隨便找的,而是路近經過仔細的數據分析和科學推理之後得出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