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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知道他的阳寿,我费了很大的工夫。

行贿,在冥界也是行得通的。我用现在的能力帮黑白无常两位大人抓了五十个亡魂,才得来生死簿上那恶人的阳寿数字——四十四岁。

我有些担心,担心不能亲手杀他,还有三年多就到期了,万一他到时候病死,我的仇该找谁报?`……真令人矛盾,对于我的仇人,此刻,我倒是希望他能多活上几年。

三更了,漆黑的夜。星星眨巴着眼睛一闪一闪的躲入云层,好像是对我的嘲笑。夜风吹拂着树叶刷啦啦地摇曳,偶而还飘过几个阴魂卷带着磷火去村庄上吓人……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习惯了这样的夜。这阴森的场景我并不恐惧,也没有理由恐惧,因为我自己本来就是个可以吓死人的僵尸。

今夜,我没有去找那恶人。现在,心里满是困惑。要杀他并不容易,如果容易杀早就得手了,也不会拖延到如今……他有着万贯家财,足不出户就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把道士收买做保镖,还经常请乡邻吃酒宴……钱财哪里有白花的?这手段,一方面保护了他自己,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他的名声——我和家人的死甚至他的恶行,已经早被人们淡忘而吃进肚子丢弃在五谷轮回之所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天地间,如果没有一些律法来维持,早就乱了……神仙杀生,会扣除功德;妖怪杀生多了,会被神仙通缉;人杀人,比较严重,会减少阳寿。另外,还有人间的法律制裁,毕竟,同类相残没什么好结果。

鬼魂和僵尸不大一样,天条对我们没有限制……

鬼魂没有实体不能杀人,死在他们手上的,都是被他们吓死的。鬼魂可以掌握人的脑细胞,产生类似噩梦的恐惧压迫,把人的心跳提至极限,惊吓而亡……所以,罪过并不在他们,是死者本身的原因。如果他们胆子大点,就不会有事了。所谓‘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就是这个道理。

僵尸是仇恨的产物,杀人也不会违反天规。我们,只是老天惩罚人们的一种工具……虽然天条不管我们,人类却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就有了道士和尚。或许因为僵尸的嗜血违反了天和,疯狂的捕食会影响人类的生息……道术和佛经是老天不忍心人类的灭亡,赐给他们的自救法宝,虽然世人多愚昧,但这种压力也能让良心还没完全泯灭的人逐渐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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