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你所见,”法官说,“他的目的是——”
“为以后控告你意图谋杀他时提供确凿的证据。”
“啊!”
“有人曾跟我形容莫瑞尔是‘粗野的乡巴佬’。他的律师说过,他要是认为某人轻视或伤害了他,为了报复,他可以想出无比复杂狡猾的计划。嗯,你对他做的事,我们可以轻描淡写地以伤害称之。你同意吗?”
“说下去。”
“他的机会来了。他必须赶在你前头到达小屋,你走路又走得慢。他捡起转轮手枪,检查了口径大小,然后放进口袋。他从大马路直接赶来。先生,他还是在8点25分到了小屋。若是你的女儿当时站在大门边,就会看见他嘴里嚼着口香糖,生气昂扬,走进屋子等着要出一口气。
“打电话、开第二枪都是是莫瑞尔干的。他打了必要的求救电话后就气数将尽。等他把口香糖塞进糜鹿头的鼻孔时,他就撑不下去了。为了不留下指印,用手帕包起的手枪从他手里松了开来。他从旋转椅上翻倒,就死在损坏了的电话旁。”
菲尔博士深吸了口气。
“我可以了解你真的很吃惊,”他又说,“当你从厨房进来,发现他在那里。‘吃惊’这个形容词够真切吗?”
艾顿法官嘴巴蠕动了一下,没说这个形容词是否真切。
“我可以了解,”菲尔博士接着说,“你捡起手枪时可能有一点吃惊——只有一点——里面只少了一颗子弹。我可以了解你沉默地坐下,想把一切想清楚。若是发现自己精心策划谋杀的受害人竟然出现在眼前,大部分的凶手会比你更不知所措。”
“你揣测过度了,”法官说。
“你的女儿也——”菲尔博士说,“非常吃惊。电话打不通,她不能也不想再看到莫瑞尔的尸体,便从后面的小路回到小屋。她刚好(这是我的想像)听到第二声枪响。她看没人在厨房,绕到屋子的前面,从窗外看见你。
“这也让她有具体的细节,比如有人打开中央的大灯,可放进她的故事。她第一次往屋子里瞧时,屋里只有台灯亮着。其他的灯是后来才开的。
“她说莫瑞尔在8点25分到达小屋,显然是为了不让警方知道你是从恋人小径走回来与凶案发生的确切时间。她把故事说出来不让你惹上麻烦。可是,如果我们知道在其他的时间地点杀了莫瑞尔,你要面对的就是天大的麻烦了。不幸的是,精明的葛汉巡官把解释套到巴洛身上。这对你来说是好事,但这个无辜的人可能会被吊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