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塞·朗斯特韦尔是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但这公子的优雅称号似乎天生与他无缘。在他未满十岁时因眷养的狗咬伤了他,一怒之下居然把狗的头当场砍了,整个花园浇满了狗血,仆人们吓得魂不附体,从那时起便对这家族中唯一的继承人避而远之,生怕哪天得罪了他也被咔嚓一刀给抹了脖子。在他十八岁成年时,他爱上了奶妈的女儿,因为那女孩很成熟,尤其胸部发育得特别饱满,他被那看上去羞答答的外貌和那与性格不符的身材完全迷住,整天与懦弱的老父亲吵闹着要娶平民为妻。不久,他在无意中发现那女人另有情人,一个马厩里的车夫,他很愤怒,但他不愚蠢。没过多久,奶妈的女儿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只有天上的父和被割了舌头的车夫明白,可惜他们都说不出话。那以后,亚历克塞这位野马般凶悍的公子也安静下来,开始了他政治生涯的起点。
---鹊桥仙
回复[10]:为了巩固家族的地位,亚历克塞·朗斯特韦尔在三十多岁时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贵族小姐为妻。当然,因为他的臭名远扬,几乎没有哪家肯将女儿嫁给他,只除了临海一带的豪门贵族,他们将大了肚子的女儿打发给了他,因为那女人怀了不该有的孽种,至少他们这么认为。其实这位小姐也很可怜,不说她结婚后的遭遇,单是她肚子里那颗爱情的种子便使她受尽家族侮辱,因为那孩子的父亲是个早死的穷鬼,家族拒绝承认的女婿,自始至终他们都认为那是私生子,非合法婚姻而产生的家族耻辱。于是,被赶出家门千里迢迢来到陌生环境的名门小姐不得不背负着淫荡的罪名,为保护孩子而忍泪嫁给自傲得像狼般凶残的年青伯爵。当晚,她流产了。新婚的房间里,初次见面的丈夫用他踢惯了马的脚狠命踢她肚子,口里叫着“*子”“*货”之类上流社会不应有的辱骂,把五个月已成形的胎儿就这么像扔垃圾一样的踢了出来,因为它给他戴了绿帽子,在它妈肚子里送了他一顶。
此后,这位名门小姐即使有万般仇恨也只能忍着屈辱奉承他,为了保护她的小命。
过了五年,在伯爵大人不断拳打脚踢的暴行下,伯爵夫人终于怀孕了。一个女孩,有生以来亚历克塞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过的婴儿,玛丽安娜·朗斯特韦尔,他的第一个女儿,也是所有孩子中最漂亮的女儿,十五年后让他感到骄傲、十八年后让他耻辱蒙羞的掌上明珠。
其他的女儿有寡妇桑吉尔,出嫁到领境勋爵家的克拉丽娅,她们都是这位伯爵父亲不钟爱的骨肉,因为她们的母亲自第三胎后再没产过一个子儿。当然,在第二、第三个女儿出生后,他总会例行公事般殴打他那奄奄一息懦弱绝望的妻子,她没有尽好做妻子的本分,连个儿子也没有给他。“我要让你把我的儿子吐出来!”这句口头禅在伯爵大人持续不断念叨的二年后,忍无可忍的伯爵夫人终于一咬牙吞了金,结束了她悲惨绝望的生命,也断了伯爵大人子嗣的期望,再无人愿嫁给一个逼死自己老婆的男人了,即使是地狱的魔鬼。此后,这个专制的男人也死了心,拥着唯一疼爱的大女儿玛丽安娜开始了他生命余下的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