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為多了這一段時間的準備,所以,這些人卸任之後的準備,也都做好了。
大魚之下,總有蝦米,有人吃肉,有人跟著喝湯。
大部分地方,可以副手上位,取代上鋒,本就有把柄在上頭手裡,此時「戴罪立功」,自然卯足了勁兒表現,而之後,是真正的「腦袋寄在脖子上」,處事也必定戰戰兢兢,絕不敢再這麼肆無忌憚。
也有的地方,直接由京派官員上手接管,同樣的,為了「戴罪立功」,這些人並不敢放半個屁,只能全力配合。
官場交接,迅速有序的進行著。
而與此同時,各府養尊處優的女人們,也都哭天搶地的被抓了出來。
庫中抄出的大量財產,晃花了眾人的眼,也讓他們的死罪,更加的「罪有應得」。
而行宮之中的官員,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發現,他們已經不能出院子了,外頭的守軍甲冑在身,長刀出鞘,誰敢說話,二話不打直接動手。
而且,沒人送飯,沒人伺候,所有的下人,行宮的僕役,全都不見了。
這些人終於明白,出大事了!
卻已經晚了。
而與此同時,一部分婦人,也包含在錦繡司投資過的婦人,卻被單獨關了起來,當然是有選擇的,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挑的就是一定程度上有理由有意圖脫身的人。
然後等她們惶惶了一日一夜,就派了人過去,點明利害。
其實晏時玥這一計,很不厚道。
因為如今的律法,是有明文「親親相隱」的,也就是說,親屬之間有罪的,應當互相隱瞞,不告發和不作證的不論罪,反之,倒要論罪。
但是,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她不覺得這些婦人可以置身事外。
不過此時,這種話也不會明說就是了。
只是暗示她們,如果能提供更多的罪證,可以自救、救子,甚至說的越多,能救下的兒女越多。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跟正妻是談不上愛情的,只有門當戶對的尊重,再說這些老大人最小的也奔四了,這個時候的人成親早,天長日久,哪有什麼堅貞不渝的真愛?
加上又把這些人全都關在了一起。
只要有一個動搖的,她自然就會盡全力拉這些人下水。
不然呢?貪墨如此巨大,陪著丈夫一起死麼?
她們很快就動搖了,招出來的又多又細,件件有據可查。甚至還有些早就叫丈夫一個兩個小妾納出了一肚子怨氣的婦人,連沒查出來的,也都召出來了。
三司已奉召齊至,就在江南處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