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覺得林鳳仙不可能答應這個要求,她兒子一年打獵能賺好多錢呢,誰料林鳳仙一口就答應了,「沒問題。」
這麼快就答應了?方氏心中嘀咕,又道:「他抄書賺的錢也得給我。」
「只要他同意,我沒問題。」林鳳仙也答應了。
「我不是說他以後打獵賺的錢,我是說他之前給你的錢,你得給我。」方氏又說道。
「我知道,之前他放在我這裡的錢我都計數了,這段時間花了不少,我會將這個錢慢慢還給他,到時候你找他便是。」
「那你要分開吃的話,你的柴米油鹽必須要自己買,不能夠吃家裡的糧食。」方氏再次提出要求。
「沒問題,還有什麼要求您一次性說完!」對於她的要求,林鳳仙統統都答應。
「後院的雞你還得喂,家務你還得做。」方氏說道。
「後院的雞我會喂,但是雞肉雞蛋有一半算我的,家務我不會做,你們的衣服你們自己洗,您兒子打獵的錢請個小丫頭來幹活是絕對夠夠的了,您以後想怎麼使喚就怎麼使喚,何必還要我幹活。」林鳳仙說道。
她都分開吃了,不占他們一點便宜,不吃他們一粒米,還想要她做家務,她想得美!
方氏想了想,覺得可以的,但是要分她的雞,這不行,「雞不能給你。」
「那我不喂,分開吃後,我就負責我屋子的家務,別的我不管。」
「那你住的屋子要給我交房租,每個月一百文錢。」方氏說道。
「一百文錢,您搶錢咧,我頂多只能夠給您三十文,這院子裡的蔬菜是我種的,我得有份,我種的花花草你不能碰我的,您答應就答應,不答應就算了。」林鳳仙沒給她再說下去的機會,再說下去,她怕她會提出更離譜的要求來,或許連後院的菜都不願意給她吃了。
實際上,方氏還真有種想法,但是林鳳仙這麼一說,是斷了她的路子,她看了林鳳仙一眼,想要看看還能不能提點要求,林鳳仙察覺到了她探究的目光,冷笑一聲,道:「您要想清楚,這一個月,凌峰打獵的錢有個一兩多銀子吧,以後還會有更多,這錢您不想要就算了!」
「行,我答應你!」請個小丫頭一個月花個百來文就成了,一兩多的銀子,她拿來做什麼不成!
「那咱們立字據為證哈。」林鳳仙說著便要去書房。
「等會,你先將飯做了。」方氏說道。
「沒問題!那就等吃了飯,咱們再立字據!」跟方氏談好了這個事情,林鳳仙感覺一身輕鬆,方氏以為她捨不得夏凌峰打獵的錢,其實她根本就不在意,她這段時間做饅頭都賺了不少錢了。
夏凌峰打獵的錢聽起來是很多,不過夏家人也多的,她做飯又大手大腳的,油鹽都捨得放,每天家裡吃的都是精糧,再加上各種雜七雜八的花費,其實她也沒攢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