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页(2 / 2)

夏偃委屈,被撞坏的明明是他。但眼下他有求于人,人家大方让他进来避难,已经算是救命之恩。他也就心平气和,觉得再被撞两下也无妨。

赶紧忍着疼,朝那女孩施礼:“见过主家小公子。”

小女孩坐在乳母胳膊上,认认真真地平视夏偃,忽然问:“你是谁?我在家里没见过你。”

夏偃无奈,只得把刚才的说辞又重复了一边,说我们是过路的,收留之恩,不敢相忘云云。

这说辞瞒过了满院子大人,可到了小孩耳朵里,居然失灵了。

小女孩目不转睛盯着他下半身,眉目间特别困惑。

夏偃:“……”

小女孩终于开口:“可你穿的是城里士兵的裤子啊。”

夏偃心里咚的一跳。

是个破绽。但他也没别的裤子换不是?

他也很快回答:“路上捡的。你看这裤子旧得不能要啦,肯定是被哪个士兵丢掉了。你问我自己的裤子?嗯……让强盗撕破了,不能穿来见小公子了,否则失礼之甚。”

他说得一本正经,周围乳母老妪都深信不疑,望着他一脸慈爱笑。

小女孩得到了一个满意的解释。转头又看到赤华。她被一个健壮的老婢抱着,神智不太清。

夏偃忙道:“我阿姊……”

小女孩忽然睁大眼睛,抬起肉呼呼的胳膊,指着赤华,奶声奶气地宣布:“我见过她!”

第17章第17章

整个院子一下子静得落针可闻。不光夏偃,周围的下人全呆住了。

当然还有所不同。夏偃的呆,是心虚,是警惕,是害怕,是罕见的不知所措。

而别人呢,大约只是惊讶居多。小公子才三岁有余,一辈子没见过几个家门外的人。她怎么认识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

夏偃头脑空白了一瞬间,立刻重新转了起来。

三个可能。

第一,小公子瞎说。但他俩是来历不明的过客,小公子是府上的掌上明珠,就算她真的信口胡言,也是要命。

第二,赤华长得像她见过的某个人。

第三……也是最有可能的解释:赤华初进徐都那日,为了阻止太子景龙伤人,在街上意外露面。几乎半个城的百姓都见过她。

当然,大部分人离得远,其实也没看清她的容颜。

这女孩虽然住在乡野庄园,万一那日也让人带进城去看热闹了,万一还离得挺近呢……

最新小说: 重返十九岁,女神你怎么不骄傲了 我百战成诗,从湘江血战到上甘岭 轮回乐园:归墟劫 死遁后雌君背着我偷偷养崽了? 六零:我带兄弟姐妹天天吃肉 全民副本?老子就是最终BOSS 中古战锤:我真不是混沌走狗! 刚上高三,系统让我去討伐魔王? 美利坚1853:我真的不是刁民 退婚你提的,我当皇帝你又求复合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