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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夜裡,烏雲遮月,幾個鬼鬼祟祟的身影徘徊於桃源莊外,只可惜剛進到村口就被人發現,逃了兩個抓了三個,孟回被人叫醒,舉著火把走了出來。
看著被摁著的三人,孟回皺了皺眉頭:“誰派你們來的?”
“冤枉啊,我們就是路過!”那三人立馬叫了起來。
“帶著殺人的刀路過,呵呵,莫不是當我們三歲小兒,由你這般糊弄!”吳江見他不老實一腳踹了過去,冷笑道。
“什麼殺人的刀,刀可不是我們的,你們可不能亂污衊人。我們兄弟幾個就是最近手頭緊,見你們莊子富裕,想借點銀子花花!況且這不是沒得手嘛,你們桃源莊可是頂頂有名的仁善之地,我們知道錯了,下次不敢了,不如大人大量放過我們哥幾個一回吧!”
那人直接否認,還反口說刀不是他們的,舔著臉做出一副市井無賴樣兒,沒臉沒皮的笑說到。
“你們的主子是曹氏吧,我還真沒想到,她竟然蠢到這麼急不可待就動手。”孟回扯了扯嘴角說道。看著他們的假意佯裝,眼中嘲弄之意十足。
不是疑問,而且肯定的。
三人互看一眼,轉而又是一副無賴樣兒,打定主意不認。若只是因為偷東西未遂被抓,憑著曹家的關係,隨時可以把他們撈出去,所以他們並不懼怕被送官。
“是不是以為只要不認,我桃源莊就拿你們沒法子?”孟回突然笑了起來,配上她那張臉,很是明媚動人。
三人沒說話,意思卻很明顯。
“捆了,天亮送衙門去!”孟回擺了擺手也沒再與他們浪費唇舌,直接下了令。
那三個賊人一聽,暗自得意起來,還以為多厲害呢,還不是得送衙門。
“笑吧,畢竟以後也沒機會了!”孟回瞥了他們一眼意味不明一句,又拍了拍大個的胳膊。
“做得不錯,繼續保持!”
本來想拍肩膀的,可惜這孩子人如其號,尤其是每天吃飽後,個頭猛竄,現如今已經是桃源莊最高的小伙子。
看著面憨心實,卻在某些方面很有天分。
被誇了的大個也很高興,傻樂一句:“那有獎勵嗎?明天吃肉不?”
孟回笑了笑:“管夠!先把人帶下去看管起來。”
“好嘞!”聽到管夠兩字,大個只覺得口水已經泛濫,肚子還應景的呱呱叫了起來。一隻手提了一個小賊,另一手熟練的掏出一個饅頭啃了起來。
剩下的兩個也叫人拉了起來,跟在大個後邊。
手裡的饅頭三兩下就叫他吃下肚,他現在每頓都要吃上二十個饅頭才能算飽,要是沒他回姐,他肯定會餓死。他從娘胎里出來到現在還真沒怕過什麼,就怕吃不飽。餓肚子的滋味,他想想都有點怕,更是下定決心,一定保護好回姐不讓人傷她,最好長命百歲。
可不能有事,回姐還得給他管飯呢!
這麼想著,呲著牙花十分兇狠的瞪了手裡的小賊一眼。弄得那人莫名其妙,到底有些害怕只能陪著笑,默默祈求著他別錘他。這人他是知道的,力氣大得很,他覺得自己約摸是禁不住他揍幾下的。
最後大個就折了他一條胳膊,倒是沒揍他,明兒還得送衙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