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一個人至少需要三到五分鐘,而且需要兇手持續用力,就算手上戴了手套,也很容易被尼龍繩勒傷。受傷不要緊,可這是明晃晃的殺人證據啊。兇手明明是個很縝密的人,為什麼要選擇如此不方便還有暴露危險的殺人方式?他完全可以給死者脖子上來一刀,然後再剖腹,但他為什麼不?這一點我也想不明白。
「還有第四,兇手為什麼要將死者肚子裡的孩子剖出來呢?
「一開始,我推測兇手殺母救子,這很可能是她老公張曉彬所為。調查之下,我們發現,張曉彬和顏晴子兩人有婚外情,當天並沒有時間去到現場。證據是顏晴子透露出的一條關鍵信息——她聽到了下午 5:20,貝雯打給張曉彬的一通電話。如果張曉彬是兇手,那麼他絕不可能在 5:20 就回到廠里。再說,既然陳飛已經自認是 4:25 那個人,那張曉彬的嫌疑也就自動排除了。
「不是張曉彬還能是誰呢?與母親有仇,卻要救孩子。這個疑點也讓我百思不解,可之後我們得到了一條重要線索,張曉彬並不是孩子的父親。這樣一來,孩子的生父是不是兇手呢?經過一番調查,我們找到了孩子真正的父親,王峰。
「可據他供述,他案發那天下午有不在場證明,但能夠為他提供證明的人基本都是他的信徒,唯一一個能讓我們相信的證人,名叫安平。被他自己打成了植物人,至今還沒有甦醒。故而他的嫌疑無法排除。所以他也被我們帶了回來。
「但他身上仍然有疑點。其一,他為什麼要使用氯氮平?王峰是個慣用迷藥的人,他給眾多女受害者使用的迷藥,其實是一種土方劑。我和廖隊長也中過,醒來之後許久,頭還會發悶。氯氮平是一種管制很嚴格的處方藥,不好弄。是什麼原因,讓王峰放棄了自己習慣的土方,而改用管制藥品氯氮平?
「其二,據他自己供述,他迷奸這些女人不過是滿足自己的獸慾。孩子不孩子的,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那麼他為什麼要如此大費周章的殺人取嬰?
「其三,在當天到場的四個人里,他只可能是那個黑衣人。那麼他究竟是用了什麼方法才能在二十分鐘之內,完成殺人、布置現場等等工作的呢?
「其四,兇手故布疑陣在西瓜里下了毒,就是為了把嫌疑扯到黃麗身上。如果王峰是兇手,他為什麼要這麼做?扯出黃麗不僅不能幫他擋槍,而且稍有不慎,還會查到自己身上。別的人都可以這麼做,偏偏是王峰不該這麼做。
「好了,我總結一下,主要疑點有四個,重要的嫌疑人有兩個,每個嫌疑人身上又有三四個疑點。這一共是十一個疑點了。可還沒完,還有幾件物證讓我琢磨不透。
「第一,是兩條尼龍繩。經過我的分析發現,現場一定有兩條尼龍繩,一條用來捆綁死者,另一條就是勒死死者的兇器。可奇怪的是,綁住死者的尼龍繩被留在現場,而勒死死者的尼龍繩被兇手帶走了。這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之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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