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餘判決不變。
就這樣,張余氏殺夫案成功翻案,一時間吳蔚名聲鵲起,許多百姓都稱讚吳蔚料事如神,明察秋毫。
只是……吳蔚的心中清楚,這件事還沒完。
吳蔚又將所有的衙役和牢役召集到縣衙,給他們簡單開了一個會,會議的主旨很簡單,只有一句話:清廬縣內所有公職人員,禁制濫用私刑!
衙役們對吳蔚的這一決定很是不解,但也不見有人站出來反對,彼此交換了一番眼神,默默在心中打成了共識。
反正吳蔚又不會時時在他們身邊盯著,私底下的事兒,就是縣太爺也管不著,今後不當著縣太爺的面動手就是了。
衙役不能對犯人動手?那還不反了天了?
這個會議結束之後,衙役們在私底下又開了一個小會兒,紛紛覺得吳蔚婦人之仁,但他們也無可奈何。
吳蔚不同於一般知縣,她的手中不僅僅有知縣的大印,還有城外大營的半片兵符!說的直白些,吳蔚在清廬縣絕對有隻手遮天的能力。
所以衙役們即便心中有怨言,也是萬萬不敢表現出來的,不僅不能表達,還有繼續勤勤懇懇的當值,否則惹怒了吳蔚,她一聲令下駐紮在城郊的那些士兵可不是吃素的,前任知縣和那些衙役們的血……還沒幹透呢!
吳蔚擔心小溪村和石崗村的村民發生大規模械鬥,於是便修書一封,命人送到了小溪村的村長,里正的手上,讓他們見機調停,萬不可將此事鬧大。
就在張濤殺兄案宣布判決後的半個月……小溪村和石崗村的矛盾徹底爆發了。
如李師爺預料的那般,石崗村張氏得到消息後,先是派了些張家的宗親到小溪村余家來討說法,余家有五名男丁,其中四人正是年輕力壯的時候,自然是不怕的,當場就把人給輦了回去。
又過了兩日,石崗村的村民去而復返,這次來了十多名之多,小溪村也不是好欺負的,他們拿出知縣的判決書與石崗村的村民們據理力爭,兩邊爭執的人數不相上下,石崗村的村民們再一次無功而返。
如此又過了幾天,這次不僅石崗村來了上百人,就連石崗村的里正也住著拐杖,親自來了。
這下小溪村的村民也不敢擅自應對,找了個腿腳伶俐的去通知了本村的村長和里正,小溪村的村長和里正被請到了小溪村的議事堂,關起門來相談了半日,最終石崗村的里正帶著自家村民回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