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頌聲閒著沒事幹的時候還短暫猜測過周澄午可能會把那些珠寶藏在哪裡。
萬萬沒想到是客廳那盆裝滿粉雪山的玻璃碗裡。
大半根莖都浸在水裡的花束被周澄午拎開,滴滴答答水珠四濺,底下是被水波環繞的珠寶。
有不同顏色的寶石,也有碩大的珍珠,徐頌聲不是很會鑑賞寶石的人,粗略一眼也看不出哪塊紅色寶石才是傳說中的『玫瑰之心』。
周澄午一手掐著那束粉雪山,一手撐在茶几l上,熱情洋溢的跟徐頌聲介紹:「這塊是玫瑰之心,這塊是阿瑞納斯的眼淚,這塊是茉莉公爵……」
有了周澄午在旁邊指點,徐頌聲終於知道了哪塊寶石是玫瑰之心。
她伸手出去把那塊寶石從水裡撈出來,水珠自寶石光滑的切面滾落,白日晴朗的光線折射過晶體,返落出璀璨又奪目的光彩。
然而徐頌聲看了許久,得出結論也不過如此。
並沒有論壇上那些人吹噓的美麗,和打磨之後的啤酒瓶玻璃也只是一樣的東西。
她鬆開手,寶石跌回水裡,發出『咕咚』一聲。
周澄午歪著頭,「你不喜歡它嗎?那些人管它叫做世紀玫瑰,拿著它的盜賊說這顆寶石才是最會偷竊女人心臟的芳心縱火犯。」
徐頌聲回答:「我只喜歡它的價值,但並不喜歡它本身。」
她喜歡錢,而玫瑰之心很值錢。但這份錢並不是徐頌聲能活著拿到手的錢,她還不想為了一顆價值6兆的礦石就變成芙洛拉教派的通緝犯。
「把花蓋回去——沒有人知道寶石在你手裡吧?」徐頌聲懷疑的看著周澄午。
周澄午聽話的把花蓋回去,「不會的啦~因為我做好事也是效率很高的。」
過於大束的花朵垂下來,挨挨擠擠的綠色根莖很快就將那些珠寶完全掩藏。
而周澄午最開始往玻璃碗裡扔珠寶,就是為了讓它們充當一個鵝卵石的作用,用來固定泡在碗裡的粉雪山。
粉雪山雖然漂亮,但離開了教堂提供的溫棚,過於嬌生慣養的花朵枯萎得極快。不過徐頌聲幾l乎沒有看見過粉雪山枯萎的模樣。
周澄午每天晚上都會出門,並在凌晨回來時,用自己從白塔摘回來的新鮮花朵替換掉前一天的花朵。
被徐頌聲提醒過兩次後,周澄午就很長記性——徐頌聲現在已經不會在自己家的客廳里看見帶著血的衣服了。
但是沙發靠背上開始經常扔著幾l件周澄午的乾淨衣服。
他似乎把沙發當成了自己的『臥室』,除了被迫出門遛狗外,大部分時間都窩在那張沙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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