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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父親不知吃錯什麼藥,死活要給阮榛娶回家,據說是一次酒宴,看到了來勤工儉學的阮榛,當即被迷了心竅,茶飯不思的,非要給人弄到手。

宋春風他們幾個,也沒啥意見。

畢竟父親多年沒有續弦,風流在外,早就習慣。

七個兒子,也不是一個媽生的。

誰知父親要跟人領證!

這可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還以為阮榛會故意待價而沽,扭捏作態,誰曾想直接就簽署協議,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見面那天,他為了滅人威風,故意趁父親不注意,揚起那張薄薄的錄取通知書:「小媽,想要這個嗎?」

他戲謔道:「想要的話,就跟我上床——」

當時的阮榛,滿臉的手足無措。

萬萬沒想到今天能做出這樣的事。

宋春風咬緊後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頭有感情?

-

洗手間裡播放著輕柔的音樂,水流汩汩,阮榛仔細地擦著手。

「上床,」

他輕聲笑了起來:「給你上墳還差不多。」

撕錄取通知書,都是什麼睿智才能做出來的行為。

根本不會對學業造成影響。

充其量麻煩一些,多跑兩趟手續。

宋春風太有優越感,或者說,整個宋家都從根上爛了,脫離世間那麼久,連最基礎的常識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鏡中的自己。

這本書實在毀三觀,他無法梳理裡面的全部情節,只依稀記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問題,還是到最後實在圓不下去,在故事的結局,這七個兒子給宋家折騰了個乾乾淨淨。

曾經花錢如流水的豪門,樹倒猢猻散,只剩殘瓦斷垣。

「那七位少爺呢?」

「都沒了!」

鏡中的阮榛沒什麼表情,睫毛垂下,擋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記得這段對話,以及番外的一個模糊畫面。

在荒涼的冬日裡,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來,抖落肩上的潔白,於墓前沉默許久。

「大哥,」

那人語調微啞:「宋家,已經徹底完了。」

阮榛略微皺了下眉。

這裡著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測,那個男人應該就是最令少爺們敬仰、畏懼,大氣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書靈。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愛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歲,自小就無法無天,長大後遠離家族,很少回來。】

【宋三爺的字典里,沒有循規守矩這四個字,他刻薄寡恩,總是遊走在違法的邊緣,漫不經心地點上一支煙,穿著西裝踩住仇人的腦袋,扯平剛剛揉皺的襯衫,優雅只是他的外殼,包裹的是強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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