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景畢竟是男配,相當於男二的角色,太過沒有節操就會引起讀者謾罵了。
小說中對他的洗白是,家裡的流動資金一部分被他爸拿去投資,另一部分被他媽拿去賭博賭輸了,實在周轉不開,並不是有意不借。
這點在江森看來簡直槽多無口!
要真想借錢,作為一個家世底蘊都有的富二代,三百萬在哪裡都能輕輕鬆鬆籌到。
嘉年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接到江森的電話時,已經到中午午休的時間,但一聽是和嘉景影視的藝人有關,毫不猶豫立馬去了吳嘉年的辦公室。
只因嘉年律師事務所成立之初,大廳內就掛了十大規定,第一條就是關於嘉景影視的一切官司,都歸創始人吳嘉年所有。事務所所有的員工都將這一條規定記得死死的。
吳嘉年已經快兩年沒跟嘉景交鋒了,這回一接到委託,飯也不吃了,跟打了雞血一樣,當即就和江森約好了下午的見面。
作者有話要說:吳嘉年:誰讓我打方景對家的官司,誰就是我朋友!
第13章 律師函
兩人約在了離事務所不遠的咖啡廳,雖然在市中心,但環境隱蔽,一般人難以發現。並且從咖啡廳第二排靠窗位置往外看,可以將附近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
顯然,要找到這麼個地方,吳嘉年是費了一番心力的,或者,這就是他一貫談生意的地方。
兩人見面,互相問好,接著便坐在了第二排靠窗位置,雙方對對方的第一印象都還不錯。
吳嘉年不是娛樂圈人,僅有的話題也只是跟嘉景影視有關。他不經常露面,網上流傳的照片要麼是十年前的,要麼是在法庭前辯護或者是對著記者咄咄逼人的嚴肅面孔。
現實的吳嘉年面目柔和多了,甚至可以用「可親」來描述。不過,江森可不敢小看他,更不敢真正的「親近」他。
江申的名號,吳嘉年早有耳聞,說實話,對於這種人傻錢多的蠢貨,他原本不屑於合作的,不過為了噁心方景,他能忍受。
從見到江申的面,他就覺得面前的江申,跟網絡上流傳的一丁點都不一樣。
一副絕好的相貌,冷冷清清的,瞧著頗有幾分距離感。
熱搜里的江申時常化著濃妝,因為愛慕易星總裁周銘卻又得不到回應,給人的印象總是有些自卑的低著頭。
跟眼前的這個人相比,只有面部輪廓是相像的。
沉著冷靜,不卑不亢,待人接物挑不出半點毛病,看著倒像是身經百戰的生意人。
當從江申手裡接過材料粗略一看以後,吳嘉年就更驚訝了。
這些材料條條件件邏輯清晰,半句廢話都沒有,拿過去就能直接當證據,簡直比專業的律師團隊還專業。
吳嘉年有點陰謀論了,他猜想,是不是江申故意裝瘋賣傻,有所圖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