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富家千金麗莎掩口輕笑,聲音里滿含著嘲弄。
莫里森靜默片刻,又說道:「我剛進入任務已經去調查了一下,除了一個十八歲叫安娜的女孩之外,全都是在去了不同的酒吧之後失蹤的。因此我懷疑極有可能是賣春集團或者販賣人口、器官之類的犯罪團伙所為。因此我們白天可以各行其是,晚上由女士們分頭去酒吧裡面釣魚。兩人一組,男女搭配著一個在明吸引犯罪分子的注意,一個在暗保護自己的隊友,建議加一下好友。」
林夕悄悄看了看阿梨,阿梨微不可查的搖了搖頭。
「那就每人買一部手機,明天互相交換一下電話號碼。」莫里森說道。
幾個人並沒有要加好友的意思,而作為此次任務的領隊,莫里森也不以為忤,讓他們自己選擇隊友。
結果巧的很,平面模特羅莎琳選擇了艾蒙,麗莎選擇了黑鐵。
莫里森負責調度和聯絡,暫時總部就設在這個餐館裡面,因此並不參加釣魚活動。
那麼阿梨就只好選擇林夕。
羅莎琳微微一笑:「其實以琳達的體積,完全可以當個男人使用了。」
麻痹!
老子刨你家祖墳了?
麗莎則小聲的嘀咕著:「隨機成這樣,實在是……太隨機了。」
莫里森顯然也同意這種分配:「琳達,以你的形象的確很難釣到魚,所以你要儘量保護好瑪麗。」
林夕的小心肝已經連中三箭,寶寶不想跟你們說話。
「暫時我會一直呆在這裡,有什麼發現及時匯報。」
分配好了要去的酒吧,幾個人就都各自回家了。
等到那些人消失在人流中,林夕才跟阿梨一起回了自己的家,因為阿梨這個豬角色,居然一直流浪在小旅店裡。
還沒等林夕開口問,阿梨已經開始各種解釋:「我不讓你加他們好友的原因是,一旦執行者互相加了好友,你的個人信息就會面向對方公開,將來很容易被有心人所乘。所以不是特別相信的人,不要加好友。做到超級執行者才可以對別人隱藏信息。」
怪不得呢,隊長大叔並沒有勉強大家。
「其實這種任務最好是一個團隊來拿,彼此信任的人,這樣分開之後也好聯繫,要比弄什麼手機方便多了。」
林夕還以為去了趟餐館,好歹能混頓飯回來啊,結果不但沒混到飯,還帶回來一隻饕餮。
看著阿梨嬌小的身材,林夕一臉狐疑。
正在舔通心粉盤子順帶嘬自己手指的阿梨問:「你這麼看我幹嗎?」
「我是想知道,你吃了那麼多東西都裝在什麼地方了?莫非你也有個空間?」
阿梨說道:「社區裡面的東西吃夠了,這可都是真的啊,我從來沒吃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