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查,倒查出了一點不對勁。
督查司按照專屬不同,分不同的部,每個部都有自己不一樣的選人標準,例如調查收集資料的,自然多是腦子靈活的,搞外勤的,戰力都不俗,而守衛,多是待的時間久的,信得過的。
但那個死了的妖怪卻不是,他甚至只來了幾個月,就被調到了守衛隊。
朝妄坐在主位,掃視了一遍這些記錄報告,「誰負責?」
之前帶人圍住嵐遲的那個人上前,「大人,這人之前外出辦事時受了傷,本該回家修養,但受的傷太重,難以痊癒,屬下便做主把他調到了守衛隊。」
「請大人責罰。」
朝妄看了他一眼,「押進審刑間。」
立馬有人上前把那人綁起來,押走。
除了少數人安靜地站在那,垂眸不語,大多數都是愣了一下,沒想到大人這是要刑審?這一進去,就算能活著出來,也得去了半條命。
想歸想,沒人敢開口說話。
全場寂靜。
朝妄靠在椅背上,指尖敲了敲桌面,聲音平靜,「我這半年不在,你們又弄死了多少人?」
這話一出,除了坐在那看書的嵐遲,其餘都頭冒冷汗。
自家大人最嚇人的一點,就是從來不發脾氣,出手打罵那種有失風度的事,是根本不存在的,他只會做兩件事,第一,平靜地問話,第二,取走你的小命。
特別乾脆。
理論這玩意,在暴力面前,毛用都沒有。
所以這話一問,眾人就知道,大人這是生氣了。
有些心思活絡的,立馬就想到了昨日大人提審的那個犯人,說不定裡面被誰做了手腳,然後好死不死地被大人發現了。
督查司負責的事是真多,裡面的人也不一定都乾淨,畢竟妖怪們也不講究什麼清廉,但到底,有律法規著,底線在那,要求也不嚴格,但一旦過了線,就會有人前去處理。
而這負責處理的人,就是督查司的人。
昨日那個犯人咬死了不認罪,說不定是被誣陷的,但罪名其實不小。
買賣妖丹妖骨,及活生生的小妖。
在妖界這裡,這種事其實管理並不嚴格,因為很多小妖是依附大妖生存下來的,談不上什麼買賣,所以這一條律法,針對的是對外,對除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