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市長一開始對小虎並沒有抱多大的希望,萬一弄回來的孩子是個亂七八糟成天惹事的,他可找不到後悔藥。
但是,O型Rh(-)本來就是個稀有血液,不說獻血的少,有的地方就是賣血都找不到醫院,大多數的人一輩子連自己的血型都不知道,他找到的人只有一個張小虎,他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來看張小虎的,卻沒有想到張小虎是如此的適合。
小虎忸怩了一下,和任市長小聲的商量,“您能別收養我,就讓我住您家成嗎?”
這個要求,小虎都覺得自己得寸進尺,誰能平白無故的給別人養兒子啊,花了錢,花了時間,兒子養大了就跑別人家去了,這完全是吃力不討好,自己的血又不是金子做的。
但是換個方向想,他都這麼大了,他的父母是誰,他記得清清楚楚,難不成一道收養手續,就能把自己家人變成別人不成。
其實收養不收養,改變不了什麼的,但是小虎還是不願意,他不願意自己的家人,變成陌生人,哪怕只是法律意義上的陌生人,況且,小虎還是有點防備任市長的,如果真的辦了收養手續,那麼任市長就是他的監護人了,如果真的出了什麼事情,任市長想把他怎麼樣,他媽媽連反對的權利都沒有。
小虎的年紀畢竟還小,他防著任市長,任市長也不得不防著他家。
任市長是一個政客,行為一向謹慎,從不會讓人抓住任何的小辮子,要不是為了兒子,他只會假裝從來都不知道那些O型Rh(-)的血液是從哪裡來的,他會一直裝下去,更不會費勁波折來到這裡,他找不到另一個O型Rh(-)血型的成年人,在這么小的一個孩子身上取血,這是觸犯法律的,他不得不防著被人抓住把柄,就是因為張家反咬一口的機會微乎其微,張家養不起孩子,所以他才能下定決心收養張小虎,可是,哪怕機率是微乎其微的,他也不得不收養張小虎,以絕後患。
5
5、離開
小虎不知道收養需要辦什麼手續,有什麼法律規定,任市長好像成竹在胸,好像篤定張媽媽肯定會答應,他準備的很齊全,不到一天,收養手續已經辦好了。
小虎最後還是由張小虎變成了任虎,這個名字有些不好聽,張媽媽本來還想讓任市長給小虎重新起個文雅一點的名字,不過看小虎好像就要哭出來似的,也就沒在說話。
“哥哥,以後你還回來嗎?”估計張媽媽真的打定了主意,張小雲也沒有去上學,她還小,待在一旁,一開始只是有些好奇的看著外面的小轎車,和穿的很體面的任市長,後來聽明白了,眼淚也噼里啪啦的掉了下來,一個勁的說不讓小虎去,去別人家裡會被欺負的。
任市長在外屋聽著裡面悶悶的哭聲十分的尷尬,他又不是人販子,從某些方面來說,他也算得上做了一件互利互惠的好事呢,不過,他能理解。
等張媽媽出來,任市長就立刻又道,“我把家裡的地址電話都留下,你們可以隨時來看小虎,也可以打電話給他,逢年過節,小虎也可以回來和你們住幾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