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任市長帶著小虎前腳剛走,因為不放心,張媽媽後腳就跟了過去,去了的時候碰巧,那個時候,恰巧就是小虎闌尾炎住院的那段時間。
張媽媽在那裡呆了一天,把小虎的事情打聽清楚,知道任澤沒有等到血袋從另一個醫院調過來,怕小虎疼,就讓小虎動了手術,知道任澤抽了血給小虎,知道小虎沒有受虧待,被養的很好,她這才真的放了心。
直到回來的時候,張媽媽才後怕不已,她不能想如果小虎發病的時候待在里家裡,而不是身邊有一個任澤,小虎會怎麼樣。
恐怕那個時候,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他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
張媽媽這才覺得李老醫生說的真不錯,有了這點小心思,她寧願讓小虎跟著任澤。
張小龍抬頭瞅了張媽媽一眼,“但是咱們總得把小虎接回來了啊,任家的那個大兒子可是要當兵的。”
小虎那個是一百個碰不上一個的意外,任澤這個,當兵的見血那是常有的事情,總不能任澤給小虎獻了一次血,就讓小虎給任澤當一輩子的血罐子啊。
張小龍可捨不得自己弟弟,“媽,我覺得等一兩年之後,咱們家條件好了,就可以把小虎接回來了。”
和自己弟弟生生的分離,天各一方,張小龍心裡十分的不好受,不過任澤也算是救了小虎一命,他咬牙道,“大不了,咱把小虎接回來,如果任家需要血,給他送去還不成嗎?”
“我覺得明年就可以把小虎接回來了。”
張小龍說的有點保守,實際上他們家的條件,在小虎走了,就已經開始漸漸地好轉起來了,小虎一走,張媽媽真的是拼了命,直接化悲憤為力量,拿出了所有的積蓄,把房子抵押給銀行,還去娘家,頂著著娘家哥嫂的白眼把小虎姥姥的棺材本給借來了,她去了一趟南方,然後倒騰了好幾十個麻袋的衣服。
南方的衣服本來就新潮,張媽媽拿回來的衣服都是各大服裝廠收的瑕疵品,價格本來就便宜,稍微處理一下,就能賣出去,在當地,張媽媽又是第一個吃螃蟹的,銷路根本就不愁,賺一兩倍的差價,是很容易的。
憑著一股破釜沉舟的勁頭,,還真的讓張媽媽成功了。
只去了一次南方,張媽媽就賺到了錢,她覺得服裝生意能做起來。
他們現在就能把小虎接回來的,雖然生活不會太好,可是不靠小虎賣血,靠著張媽媽倒騰衣服賺錢,他們也能過以前的日子。
張媽媽卻搖了搖頭,“小虎的血型太稀有了,要不然任家也不會非要收養小虎,那種血液是很難找到的,小虎以後得存血,我去醫院打聽過了,租醫院的血庫是要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