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記著前朝那樁禮部貪污案的血流成河, 李熙在拿到錦衣衛遞給他的卷宗後,並未當場發作,而是忽然改口,又將此事交給刑部和大理寺去查,然後仔細比對雙方最後的結案名單。
等刑部查過後,李熙還是不結案,他又改口請楊思賢回來幫忙,讓翰林院的翰林們也插手此事,並暫時賦予他們調動厲戎手中半數皇城侍衛的權力,時限依舊有一個月,規矩與前兩次相同。
就這麼折騰來折騰去,大家最後都被李熙折磨到精疲力盡,他們看出李熙是個不好糊弄的,紛紛繳械投降。
此後無論是想伸手救人的,還是想趁機拉人下馬的,都不敢再妄動,因為他們都明白,他們分別歸屬於不同的勢力,每個人身邊的好友與仇敵也不盡相同,若此時一味徇私,定然會讓李熙得到幾份全然不同的審訊結果,使李熙起疑心。
那麼若想在此案中生存下來,最好的辦法,便是明哲保身,只低頭做好上面交代下來的任務就行了。
另一方面,被抓入獄的犯人們也看出苗頭,猜到負責審訊的人似乎不敢真把他們打死了,也不敢強行偽造他們的死亡,便漸漸放下心來。其中若有人受冤屈,只管熬著不認,如果實在覺著熬不住了,大不了就點頭認錯,等下次換人來時再翻供就行了。
當然了,這其中不乏有些意圖渾水摸魚的,一看李熙不想錯殺,便故意反覆改口供。但是實際上,李熙卻會把前後口供矛盾的每個人單獨從卷宗上圈出來,留到最後一次的三司會審,同時他自己也會來。
來了但不開口,就只是笑呵呵的看,至於這些人最後是放是殺,他不會給主審官任何暗示,但要求堂上的幾名主審官都能彼此說服,證據確鑿。
沒有一個倒霉蛋能同時得罪三個部門,更何況李熙還把醜話說在了前頭,直言此次審訊會記錄在冊,若日後真發現有哪裡出了錯,判對了的那個可對判錯了的進行彈劾,而瀆職者則反坐,且罪加一等。
更缺德一些的,李熙甚至直接清楚明白的跟他們說,就算他們三個都有私心,且一起判錯了案,那麼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等有朝一日東窗事發,要是被他查出來了,就一個都別想跑。
但如果在他還沒查出來的時候,有人迷途知返,願意向他告發點什麼了,他也可大發慈悲,免告發者一死,對其睜隻眼閉隻眼,並赦其無罪,被告發者則誅九族。
如此一來,就算這些犯人里真有那麼個萬里挑一的煩人精,雖確實冤枉,卻能使三司長官都對他動殺念,他們幾個人在企圖聯手前,也要思考自己往後會否死於同僚的反水。
話又說回來,或許是因李熙這些歪主意總一個接一個往外蹦,每次都是等大家做完了上一步,再忽然說出下一步,再加上他手裡有兵,鬧得大家後來對他真一點脾氣也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