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對方還真有可能在離開王都時,將自家的房產當做禮品,贈送給那位三王子。
聖夏莉雅還這麼說了。
「如果我們沒有猜錯的話,那裡很有可能還是那條瘋狗用來藏私兵的地方。」
聖夏莉雅的說法,讓黎格微微一怔。
「私兵?」黎格頗為意外的道:「那條瘋狗還有私兵嗎?」
「有的。」聖夏莉雅很肯定的道:「雖然這是不被允許的事情,但那條瘋狗一定不會管的吧?」
吉納斯王國有明文規定,除去貴族以外,其餘人一律不得擁有自己的騎士團。
哪怕是貴族,能被允許建立的騎士團規模,也是有著嚴格的限制的。
公爵治理下的騎士團最多只能有一千人。
侯爵治理下的騎士團最多只能有七百人,只有尤莉這樣的特殊存在才會被允許破例,讓騎士團的規模擴張到八百人。
伯爵是五百人。
子爵是三百人。
男爵是一百人。
這都是王國嚴格規定好的界限,若是被發現超出此界限,那就算是公爵都會受到處分。
除了貴族以外,其餘人等均不允許私自擁兵,否則將會受到王國的制裁。
當然,說是這麼說,但這裡面其實有不少的漏洞可以鑽。
比如,一些富商為了安全考慮,必須僱傭不少的護衛來保護自己,保護自家的財產,否則分分鐘都有可能受到洗劫。
同理,一些還沒有爵位在身的貴族子弟,出行時總得有護衛或者隨從隨行保護,不然豈不是隨時有可能遭到惡意的襲擊?
所以,不少人其實都以僱傭、聘用等名義去招收護衛及隨從,還有的會去購買有戰鬥力的奴隸來保護自己。
王國總不能連這種現象都禁止,不然一定會導致出現許多的混亂,不利於國土的治理。
於是,只要不是以建立騎士團的名義去招收戰力,招收的戰力數量也沒有超過一定的界限的話,王國一般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視這種事情。
這就造成了許多有心之人利用了這個現象,表面上是以僱傭、聘用的名義去招收護衛,招收隨從,乃至是買下奴隸,實際上卻偷偷的訓練他們作為戰力,作為自己的士兵。
而只要有心一點,願意花點心思去隱藏的話,這些人就能在私底下訓練出一支人數不少,戰力也不俗的兵團來。
這種做法,可以說是遊走在了法律的邊緣。
可索羅克那種傢伙,肯定不會介意在這條邊緣線上瘋狂試探,來回反覆橫跳,挑戰他人的容忍程度。
反正他是王子,他是王室成員,就算被發現了,難道還能被處死嗎?
只要作不死,那就往死里作,這就是這人被稱為瘋狗的原因。
雖然,在黎格看來,即便不是王室子弟,別人若是有這樣的特權的話,一樣會瘋狂作就對了。
要不然,為何那麼多的貴族子弟都是一副囂張跋扈的嘴臉呢?
還不是因為不管闖出多大的禍,別人都不敢拿他們怎麼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