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孩子就是現成的證據,沒領結婚證連孩子都生了。
而且姚志生這些年對著街坊四鄰也承認陸小小是自己媳婦兒。
所以這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沒跟人家領結婚證去騙人家姑娘說結了婚了。
而且孩子還生了,還騙著姑娘給他們家當牛做馬,掙錢和照顧一家人。
這事兒說出去,連公安看到姚志生的時候都忍不住想吐他一臉。
姚志生本來以為自己過幾天就會出來。
畢竟知道媳婦兒肯定不可能真的把自己關在裡面。
可是誰知道沒關兩天,公安又進來了。
重新提審,那些證據居然是自己騙婚的問題。
這回姚志生著急了,害怕了,他當然也知道這事兒,如果被接出來,自己就不是人。
本來以為這種事情他可以瞞一輩子,誰知道,結果現在給揪了出來。
姚志生無論如何花言巧語都無法解釋,十幾年了居然都沒有和陸小小領結婚證,孩子連出生證明都沒有。
陸小小不光把他給告了,而且還把姚家的人給告了,這些年她的工資可都全交給了姚老太太。
打零工也是錢。
更何況她在姚家當牛做馬,給姚家所有人伺候得非常周到,說白了,自己沒那個義務做這些事情。
姚家人要不然把自己交的所有收入全部都返還,要不然就進去做牢。
畢竟陸小小別的不說,每個月領工資,那就算是臨時工,也得在帳本上簽字畫押,才能把臨時工的工資要出來。
這可都是證據。
姚老太太倒是想不承認。
可惜這年頭的人們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會記帳,每個人家家都有一個帳本兒。
尤其是姚老爺子,老爺子別的本事沒有,記帳很有一套。
家裡事無巨細,只要是花出去和收入的錢都記得分明。
他們家每年有一部帳本兒,所以光看帳本兒都已經堆了有二三十本兒。
這帳本兒里明明白白地註明了陸小小每個月交的生活費,那生活費在哪裡寫得清清楚楚。
根本不允許他們抵賴,這個是他們自己親自寫上去的。
這件證據鐵板釘釘,以至於姚家人也害怕了。
公安跟他們說得很明確,要麼把錢退給人家,並且進行賠償,人家現在要精神損失費。
反正他們要是不給對方說不要錢也行,可以直接把他們告了。
光是想到這個姚老太太就害怕老大現在進去了,不知道會咋樣,如果家裡再進去倆,那還了得。
有那1500的收款條在那裡堵著,他們只好把剩下的錢全都返還了陸小小。
那還真的是砸鍋賣鐵。
不光把錢退了,而且還補償了陸小小500塊錢的精神損失費。
錢多少不是一回事兒,重要的是他們受到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