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郝新明就是最典型的「何不食肉糜」, 偏生,毓秀對待金錢的態度又成功的把他帶偏了。
又或者說,這倆人是互相把對方帶偏的。
見她這般態度, 郝新明哪怕明知道毓秀是農村出身, 還道是鄉下地頭應該也是有窮有富的。這麼說也沒錯, 畢竟就算都是京市本地人, 不也一樣有郝新明這種家裡有礦的,也有像張楊那樣普通小市民出身的。
郝新明很快就說服了自己, 心說毓秀既然想買,那就讓她買唄, 千金難買心頭好,她高興就好。
饒是出門一趟又花了不少錢, 毓秀面上還是高高興興的, 她滿心滿眼盤算著等照相館那頭把照片洗出來了, 就得趕緊把東西寄出去。郵局的速度她是領教過的,差不多一封信就要在路上晃悠半拉月的。還好,她家鄉那邊的冬天沒那麼冷,反正這些年下來,一次大雪封路的事情都沒發生過。算算日子,包裹應該是能在年前送達的。
至於兜里的錢又不多了,毓秀倒沒太擔心。因為不多了跟徹底清空是兩碼事,她算了一下,堅持到下學期開學是絕對沒問題的。
這也是因為她眼下不缺東西了。光吃飯的話,用錢真的不多。尤其毓秀既不挑食又不貪吃,假如再稍微苛刻一些,十塊錢都能吃倆月了。
就因為給家裡人買禮物,毓秀跟郝新明一起逛了有小半天工夫。郝新明乘機請她吃飯,毓秀實在是想不明白,這人為啥非要糾結於吃飯這個事兒。思考了片刻後,毓秀還是拒絕了:「我要把東西拿回宿舍里,大包小包的太不方便了。」
「那這樣吧,回頭等相片洗出來了,我幫你送過去?還是說,到時候咱們再索性一起出來,直接往郵局去?東西那麼多,你拿著不方便。」
已經被毓秀拒絕了太多次的郝新明,早就對再度被拒徹底免疫了,他很快就拋開了那點兒失落,提議下一次約會。
他說得有理有據,毓秀還真就沒法拒絕。
只這般,倆人約好下周二見面,那天下午毓秀雖然也有課,不過四點就下課了,來得及。
只這般,毓秀興高采烈的回到了宿舍里。
郝新明只把她送到了宿舍樓下,之後就目送她蹦跳著上樓去了。
——看得出來,毓秀確實很高興。
雖說買了不少東西,可其實份量並不重的。毓秀一口氣跑回了宿舍里,把買來的東西一股腦的倒在了床鋪上,然後一件件的整理好,再拿鑰匙打開櫃門,盡數放到了裡頭。
還真別說,集體生活確實蠻能鍛鍊人的。回想一下毓秀剛開學時,她是真的兩眼一抹黑,別說整理東西了,一進到宿舍里她就完全懵了,連從哪裡下手都不知道。也虧得有郝新明在,幫她收拾了宿舍,還幫她大概的歸置了行李。哪怕毓秀再怎麼生活苦手,也總算勉強開始了集體生活。之後,一面自己摸索一面看舍友的,反正這小半年下來,她起碼把生活順下來了,再沒了當初的束手無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