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這一對兒不是別人,真是王建國和王美蘭。
王美蘭:「我們寫了一份離婚協議,為了有個證明,想當著街道大傢伙兒的面兒簽字。」
她有些侷促,但是還是很堅定的。
她都是為了孩子,男人靠不住,錢是靠得住的,手裡有錢孩子也能過得好一點。
王美蘭真的很傷心,王建國出事兒她心裡難受,但是並不怪王建國,只恨他運氣不好,遇到了歹人。如果他們真是誤入黑店,讓老太太這樣那樣了,其實她是可以忍的。
她不是那種不能共患難的人。
但是他竟然是不老實被人仙人跳,更齷蹉的還是四人行,她就扛不住了。
她一想到王建國,都覺得噁心。
其實她也沒有那麼果斷的,畢竟十幾年的感情,哪裡能那麼果斷。可是她老爹是個精明人,趁著還沒回大院兒就把她叫過去一通分析了。
這婚,他們必須得離。
如果不離婚,且不說原不原諒,就老太太這個事兒,她就沒什麼臉見人了。孩子更是要受牽連。
離婚自然也不能擺脫這些,但是說出來總歸比不離婚強太多。
離婚,相當於劃清界限。
就算是有閒言碎語,也好過還處在那個環境。
更重要的是,王建國都敢四個人一起,可見他未必是第一次了。如果她不離婚,以後再有這樣的的事兒呢。他們繼續跟著丟人?王美蘭聽勸,自家人肯定不坑她,她是明白的,老爹說的對,正因此才格外的堅持。
其他的她都不想了,先離了婚再抓了錢,搬家給孩子換個學校,總歸讓事情儘量減少影響。
「同志,同志……」
小李:「你怎麼了?」
王美蘭趕緊回神,說:「這裡,這是我們擬定好的協議。」
她看向了王建國,說:「簽字吧。」
王建國:「美蘭,你一定要這樣嗎?你……」
王美蘭:「你到底簽不簽,如果不簽就……」
「我簽!」
王建國知道,王美蘭是拿捏住他了,但是這個時候沒有辦法。
事情太急促,他也沒有別的法子可以立刻平息。
李二丫幾個探頭看了看。
「四間房,一人一半兒……」
他家本來只有兩間,後來王大媽又置換了兩間,不過好在,王大媽給房子都掛在王建國的名下。倒是讓王美蘭更名正言順了。
「存款三千,一千塊錢存款折給女方,兩千塊錢男方打借條,七天內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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