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大衛開口。
「那就是,如果真的有兩個人的設計雷同的話,原創權歸屬於先創作出來的人。」
而後發表的那個人,則不允許再繼續創作同類同款,如果繼續發表的話,就會被定義為抄襲。
林詩詩眉頭一皺,她還真不太清楚這些事情。
所以大衛說這話的意思,難道說,他是想把這一條裙子的版權要回去?
如果說這裙子之前沒有在還百貨商場賣的話,大衛跟她商量,林詩詩是很願意把版權讓出去的。
可是現在裙子都被她賣出去好幾個月了,只要在這個時候突然改口把版權交給大衛的話,那在外人看來她豈不是就成了抄襲的?
她先前可是打著自己原創的名頭賣這些衣服的!
就算很多人並不介意什麼抄襲不抄襲,原創不原創的,可是這對於林詩詩以後想要做大自己的原創品牌來說,就成了污點了!
以後她出名了,別人把這事再拿出來,對她的影響將會是毀滅級別的!
所以她幾乎是很快便在心裡做出了決定。
不行,絕對不能在這個時候再把版權給讓出去!
所以林詩詩只能笑著開口。
「原來有這樣的規矩,我現在知道了,不過大衛同志,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嗎,這裙子是我自己設計的,設計稿也是我自己親手畫的,這些還不足以證明這是我的原創設計嗎?」
「至於你說你也設計出了一條同樣的裙子,我只能說這真的是巧合,甚至我這條裙子已經在海市這邊售賣了足足有兩三個月,我還是在這個時候才認識你,然後聽你說你也有一條類似的裙子,……這,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林詩詩一臉歉意的看著大衛。
f等到翻譯把林詩詩說的話轉述給大衛聽之後,大衛本來還算平靜的心情忽然糟糕透了。
她是什麼意思?
大衛不可置信的看著林詩詩。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是抄襲者?」
林詩詩雖然有點擔心這個時候和大衛起爭執會不會出什麼問題,但是她更清楚,自己的態度要是不強勢一點的話,到時候被扣上抄襲者帽子的就是她了。
至於和大衛的合作……看這樣子估計也是沒戲了,既然如此,她就沒必要再和他浪費時間,等以後再找其他的合伙人也是一樣的。
「我沒有這樣說,只是大衛先生的意思,難道不是說誰先設計出這條裙子版權就會誰嗎,我目前看到的證據,好像是我先吧。」
「我並沒有想說大衛先生你抄襲的意思,還是更傾向於我們倆的靈感一樣,都設計出了這條裙子,這可能真的是巧合。」
然而大衛比她更注重版權和原創性,這是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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