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這話其實李霞前幾天就問過了一次,今天再次問起,曲紅梅立馬明白她的用意。
她笑著道:“還回啥呀!都把老公氣跑了,我再堅持回去,我倆孩子還要不要了!我都已經結婚嫁人了,就已經是岩門大隊的人,是這裡的一份子,還能去哪。前段時間聽到說知青可以回城,我想我父母,這才鬧騰著要回去。現在冷靜下來一想,我已經是有丈夫有孩子的人了,哪能去跟人家那些未婚的知青爭回城名額。真要回去,等孩子他爹回來,我們一家去北京看我父母就成。”
這是不打算離婚了?眾人不知怎麼地,心裡不約而同地鬆了口氣。
肖承國雖然不愛說話,性子沉悶,但為人仗義,以前大隊上哪家有困難請他幫忙,只要是他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都會幫忙。
這樣好的一個人,當初要娶曲紅梅的時候,大家都替他不值。
曲紅梅是長得漂亮,又是城裡人,舉止談吐都和鄉下的姑娘不一樣,可明眼人一眼就看出來曲紅梅心不在他的身上。
之所以嫁給他,是因為曲紅梅剛下鄉的時候處於十年大動亂,她的父母被批成了壞份子,關進牛棚去了。
她的成分也一下被貶低,掛上了資本家壞份子的名頭。雖然沒有下牛棚,但每日都得做大量的農活兒,才能換得稀薄的一碗稀粥吃。
大隊每次開會的時候,她還得掛上羞辱牌子,接受社員們的各種議論眼光。
她平時走在村道上,那些手腳不淨的光棍兒男人們老對她動手動腳。那些愛挑事兒的長舌婦看見,時常四處傳她閒話,說她和某個男人睡在一起換糧食等等。甚至隊上的小孩兒看見她,不是吐她口水,就是各種難聽的話她。
這種情況下,曲紅梅嫁給肖承國,絕對是逃避勞動,以及利用肖家的貧農成分,來洗脫自己的壞份子帽子。
有人就勸肖承國,說你別途人好看就娶回家,看她那個樣子就不是個安分過日子的主兒,以後會鬧騰的家宅不安。
肖承國卻說,看人不能看表面,不管她為人如何,他對她好就夠了,其餘的都不重要。
結果倆人結了婚,兩口子看著倒沒什麼問題,但大傢伙兒總覺得曲紅梅跟他過日子過得心不在蔫,很多時候不搭理他和孩子。
大家各種猜測,一直都憋著沒說,後來聽王金鳳、馬艷蘭四處嚷嚷,說她以前在城裡有個對象兒,她都結婚了還給她寫信,內容寫的太肉麻,要不是王金鳳那天去她屋裡翻東西,肖承國還蒙在鼓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