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面色凝重,仿佛當初的經歷如今想起,還是夢魘。
“接下來呢?”楊姿語氣非常柔和,像不忍嚇到她。
甄意明白,這樣的配合無非是給大家營造淮如受驚過度也是受害者的形象。
顯然她們準備充分,做得很好。
淮如始終一臉不安的驚恐狀,描述如何被許莫拖下車,如何被他拖著經過一個泡著紅色動物心臟的水池,又詳細描述了yīn森的走廊,泛著白光的玻璃房子和手術室,成功運用各種的感官形容詞給在座的人描繪出一幅絕對恐怖的畫面。
這是事先商量好的,讓陪審團了解她無力而驚恐的處境,及她遭受的巨大心理壓力。
甄意冷靜地坐著,要不是她早見識過,只怕此刻都不免覺得yīn風陣陣。
描述完場景和她的心路歷程後,淮如終於進入正題,講起被脅迫殺人的環節。
說到這段,她幾度落淚:“對不起,我真的不想,可他拿槍口對著我們。我沒有辦法,我太害怕……”
她伏在證人席上,嗚咽大哭,
“我的腦袋每天都不受控制地回想當時的經歷,像一個噩夢,永不會忘記。對不起,我對不起林警官。可我真的好怕死,我好怕死!”
最後一句話真是道盡了人xing的心酸與悲涼。
旁聽席上,眾人唏噓不已。
楊姿聲音柔和,像苦qíng電視欄目的主持人:“那時,你想的最多的是什麼?”
“反對。”甄意抗議,“無關問題。”
法官點頭:“辯護人,請陳述問題的必要xing。”
楊姿道:“我當事人的心qíng和心理壓力會影響她的判斷。”
法官斟酌片刻,說:“請準確地提問。”
“是。”楊姿看向淮如,“回答我剛才的問題。”
“我在想我弟弟。”淮如淚流滿面,“我和他相依為命,他身患尿毒症,一直由我照顧。我不想死,如果我死了,我弟弟就活不成了……”
好一手親qíng牌。
她淚如雨下,講述身世如何悽苦,如何好好學習好好工作,工資微薄卻得照顧重病的弟弟。
甄意數度抗議“無關煽qíng”,卻招來楊姿更激烈的反駁,
到了最後,楊姿當庭激動起來:
“我的當事人,一個普通的公民,熱愛工作,為弟弟奉獻,求生yù望qiáng烈。在被bī無奈的qíng況下,大多數人都會做出和她一樣的選擇。有部分人會做出高尚的行為,可像我當事人這樣求生的小人物才是社會常態。高尚的行為值得我們推崇,但普通人的選擇也無可厚非。
在座的各位旁聽員各位陪審員,關鍵時刻,試問誰能堅定不移地捨己為人?
誰又會像我的當事人這樣選擇保全自己,為自己的家人活下去?”
她越說越慷慨激昂,煽動人心話語在法庭里回dàng,聽者被她感染,為之動容。
法官猛敲法槌,“辯護人,請不要qíng緒誤導!”
楊姿立刻收斂,低頭認錯。
但,這勢必會誤導眾人的qíng緒。
甄意絲毫不亂,早料到楊姿會打感qíng牌,只是沒想到淮如的表現如此好。
楊姿回位後,甄意起身,走到淮如跟前,遞給她一張紙巾;後者有些意外,小心地接過來,不懂她的意思。
甄意涼淡道:“自案發,你面對著各類媒體哭了一個多月,我不知道你的眼淚哪來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哭成習慣。但在法庭上,要控制qíng緒好嗎?”
簡單的一句話,暗諷她做戲。
淮如攥著紙巾,不吭聲。而楊姿甚至無法提出抗議,那會是此地無銀。
甄意語氣若有似無,問:
“你很怕死,因為你死了,你的弟弟就活不成。你捨不得弟弟,想為他活下去?”
淮如的苦qíng史一直被媒體報導,為她加了不少分。
她點頭,抹眼淚:“是。如果我孤獨一人,死也就無所謂。但為了我弟弟......”
“真善解人意。”甄意誇讚,可瞬間,笑容一凝,語峰急轉,
“好一個為家人活下去!你的家人是家人,林警官的家人就不是了嗎?”
她陡然變了臉色,指向旁聽席,那裡,一對父母白髮蒼蒼,一個女人面滿淚水。
“林警官的父母和懷孕七個月的妻子就坐在這裡等著法律為他們的家人聲張正義!老人身患重病,妻子身懷六甲,現在,誰來為他們活下去?”
全場噤聲。
甄意質問:“你們一個個聲稱殺人無罪的,誰敢抬頭看他們的眼睛?!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家屬!”
這句話無疑是給那些同qíng心泛濫的人打臉。
一句話挽回大半局勢。
楊姿猛地想起,甄意不僅代表控方,更代表了有血有ròu的受害者家屬。
感qíng牌不是只有她會打。
淮如根本沒料到這一招,好幾刻沒反應,直到法庭上起了小小的議論,她才再度痛哭流涕:“對不起。是我自私,在那種qíng況下只想保護自己。對不起,我以後供養林警官的家人,我......”
面對她的懺悔,甄意冷言打斷:“我開始提問了。”
語速很快,不帶任何qíng緒:“剛才你回答楊律師提問時,說你恐慌害怕,時刻擔心被殺?”
“是,我被綁架那麼久,太害……”
“回答是就可以,不用引申。”她聽夠了她的苦qíng戲,不需要她再影響陪審團。
“是。”
“你的判斷來源於現場環境,因為有手術室,鹽水池,你認為許莫會殺你。”甄意忽略了對場景的恐怖氛圍描述,
淮如沒察覺,答:“是。”
甄意點頭,直接道:“我認為你的判斷不夠合理。”
淮如一愣:“現場真的很……”
“請問,”甄意皺眉,又是打斷,“許莫有沒有在言語上說要殺你?”
此話一出,安靜一片。
陪審團成員皆回味過來,辯護律師一直沒提及這個問題,想來是故意忽略了。
